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初级中学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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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运动会、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制定学生体育活动、体育课、运动会中发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孙继德(校长)

副组长:王永辉、刘国强

成员:王永新、孙志刚、顾媛媛、吕冬梅、朱爱静、纪明辉、蔡太功、各班主任、校医

二、注意事项: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运动会、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3.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运动会、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5.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妥善安排见习生活动;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三、应急救援:

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场救援。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育局督导室。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5.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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