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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877/2024-12095 成文日期: 2024-08-2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烟台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4-08-28      来源: 烟台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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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烟台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烟台市海上溢油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烟政办字[2024]66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烟台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等10个专项预案的通知》(烟安办[2019]48号)中有关《烟台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的部分,同时作废。

一、修订背景

随着烟台港港口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临港经济的发展,烟台市海域的水上作业活动日渐频繁、船舶流量持续增大,2019年发布的《烟台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已不满足港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2023年6月,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发布了《山东省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吸收近年来发生的重大溢油处置中的经验教训,对预案进行了完善。为有效衔接上级预案,提升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的规范性,原预案需重新修订完善。

二、修订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修订。

三、主要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烟台市海上溢油事件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六个部分,新修订的《预案》有以下变化:

1.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删除“溢油量不足20吨或影响轻微的海上溢油事件的应急处置,不适用本预案”,对石油勘探开发导致的溢油另行规定。

2.增加了工作原则。新增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军地联动、资源共享,科技支撑、依法管理。”

3.调整部分成员单位,细化应急处置工作分工。新增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沿海区市政府(管委)为成员单位。

4.按照《山东省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对海上溢油事件报告要求、指挥协调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5.增加了资金保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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