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1.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明确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的领导责任,各级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有的直接责任。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部门及员工。
2.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实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员工都应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均有权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 各部门应根据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履行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所有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
3.2 各单位应逐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可量化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3 各单位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流程)和应急预案(方案)。
3.4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包括“三违”处罚、事故责任追究在内的安全奖惩制度
4.客户服务群召集人安全职责
(1)模块召集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模块召集人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
(3)负责承接公司和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各项安全活动;
(4)组织制定户内老旧管网改造、户内安检、换表、户内专项等计划,完善燃气抢险预案,定期组织部门抢险演练;
(5)控制相关方及本部门重大危害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
(6)监督工程验收,审核隐患整改、置换、户内维修、换表作业等各类方案,监督方案落实情况;
(7)监督各网格运行情况;
(8)组织对相关方及本部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纠正并加以预防;
(9)负责本部门新进、转岗员工的部门级三级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员工修够学时,考试合格后上岗。
(10)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各项部门级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1)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履行职能或业务范围内其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部门员工安全职责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上岗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有权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
6.安全责任考核
6.1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号位代表公司与各模块召集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各模块召集人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依次逐级进行目标分解,逐级签定安全责任书。
6.2公司由安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考核应当在实施经常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被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并提出考核意见。
6.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由公司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
6.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由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严肃处理。
7.附则
7.1本制度中职责未涉及的人员、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并报上级领导审核备案后执行。
7.2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修订。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