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976E/2024-14094 成文日期: 2024-08-20
发布机构: 社保中心 组配分类: 社保政策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问答(八)

日期:2024-08-20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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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的遗属待遇都包含什么?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享有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退休人员死亡时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的标准以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发放月数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计算过程中使用的“最高发放月数”的确定方法: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最高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最高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最高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最高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为24个月。

34.城镇职工退休时发现自己曾经交过城乡居民保险怎么办?

在退休时,若发现自己曾在某县市区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在待遇核算前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计入个人账户中。通过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的方法,计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而个人账户养老金便是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之一。

35.退休当月享不享受退休待遇?

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企业离、退休人员从离、退休次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退休待遇执行时间是从退休次月或者申报退休次月开始,退休后每月发放的退休金就是当月退休养老金,并不是上月退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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