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人民陪审员队伍现状
2019年至2022年,烟台市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664名,分三个批次选任,其中第一批次有1284名,于2024年4月至7月份到期;第二批次有327名,于2025年4月至8月到期;第三批次58人,于2027年12月份到期。为确保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有序衔接,组织好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2023年11月10日,烟台市司法局、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烟台市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方案》(烟司[2023]96号)。按照方案规定,全市选任工作分步实施,压茬推进,率先抓好2019年4月至7月第一批次选任至2024年到期的1284名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任工作。同时,根据各区市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做好新增501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目前,芝罘区(400人)、莱山区(110人)、牟平区(140人)、福山区(150人)、蓬莱区(194人)、莱州市(264人)、海阳市(180人)、莱阳市(230
人)、栖霞市(168人)、招远市(164人)、龙口市(155人)、长岛综合试验区(10人)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任工作。本次选任队伍中,女性占比41.49%,男性58.51%;群众占比51.27%,中共党员占比33.81%,无党派民主人士占比0.58%,其他政治面貌人士占比14.34%;企业人员占比13.67%,事业单位人员占比11.57%,国家机关人员占比5%,其他组织机构占比51.72%。
二、落实“三个到位”,确保选任工作全过程保障
一是与法院和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到位”。在选任前,及时与当地法院沟通明确需要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侧重某个基层法庭的陪审,以及当前所急需的专业领域。与公安机关沟通在户籍大数据中侧重提供的行政区域和年龄、学历、专业条件。经协调烟台市公安局共提供79500名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信息,确保建立候选人数据库的广泛性、代表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二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到位”。依托“福山政法”公众号、莱山区政府网站、今日海阳报纸、龙口电视台等35个平台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特色优势,通过村居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布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报名时间和方式等。发挥基层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进群众优势,大力宣传选任工作意义,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知、支持和参与度,并就地办理报名人员信息登记,确保筛选出一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基层群众进入人民陪审员行列。
三是广泛征集意见“资格审查到位”。严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特别是禁止性规定,实现“一根红线到底”。推行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同频信息交互共享筛选机制,建立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有无违法违纪、是否纳入失信名单“三张清单”,采取档案式管理。同时,组织全市把初选人民陪审员全部走访到户,对少数信访不信法,煽动他人上访,以及缠访、闹访等对象筛除出人民陪审员队伍。选任工作以来,先后对13名受到治安处罚、5名被列入失信名单、7名无理访人员除消了候选人资格。
三、严格“三随机”抽选,确保选任工作全过程民主
一是严格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候选人填报信息。本次换届需要选任2165名人民陪审员,按照选任随机抽选人数五倍以上抽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要求,在山东省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抽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以短信通知、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走访谈话、电话沟通等形式,征求候选人意见,综合考察候选人文化水平、道德素养及法律素质等,同步指导人民陪审员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二是从报名候选人中随机抽选拟选任人员。候选人可在接收的手机短信中,直接点击填写基本信息,也可以到辖区司法所补充完善信息,打印成纸质材料。并同步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由司法所核对复印,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区市司法局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在选任系统中备注原因,然后从中随机抽选出拟选任人员。在整个抽选过程由各级法院和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科室工作人员在场,并全过程录像。
三是从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中随机抽选拟选任人员。选任公开后,有意愿的个人可以就近到辖区司法所报名,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也可以到区市司法局相关科室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全市共有430人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按规定在选任系统中按照计划分配的名额进行随机抽选。由于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比例不超过五分之一,但这部分人员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意愿强烈,对于未能随机抽选上的人员,及时耐心依法做好解释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发生。
四、坚持“三公开”,确保选任工作全过程监督
一是公开选任计划,让社会公众知晓。利用各种媒体发布《选任公告》,公告期30天。利用好线上线下平台和微信二维码等报名形式踊跃参加。但由于通过“随机海选”和“个人申报”这两种途径选任比例的严格规定,由参选人自主决定是否录入建立的大数据库进行随机抽选,以解决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的人民陪审员限定比例,导致“想干的捞不着”“随机抽选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二是公开选任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人民陪审员作为“不穿制服的法官”,选任时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细化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恪守工作规范要求,让整个选任工作有章可循,坚决不徇私情、不违规操作。在整个随机抽选过程中,实行全程同步录像,并备案留存。
三是公开抽选结果,广泛征求民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确定后,按程序在系统从随机抽选和个人申请中抽选拟任命人员,再由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三方共同进行政审,并征求所在村(社区)、单位和纪委、信访等部门意见。之后,由区市司法局会同基层法院和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市司法局汇集人员简历汇集给法院提请人大常委员任命。
今后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开展选任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衔接,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和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选任出合法规范、代表广泛、足额完备、基础扎实的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烟台市司法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