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芦头镇麻家小学2024年度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日期: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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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我校现根据《山东省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拟进行2024—2025学年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开申请及认定工作:
      认定对象: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认定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包括: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女;

8、低保边缘;

9、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0、其他原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家庭有轿车上下班不要申请;

5、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注:若家长为领取财政工资的,一般不认为是贫困家庭。

如果您符合上述认定条件,请您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跟所在班级班主任处报名(不虚报、谎报),填写《山东省义务段教育资助审请表》。
  


龙口市芦头镇麻家小学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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