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数据资源入表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数据资产确权入表是一项新兴事物,作为山东省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地区之一,烟台市一直在探索中实践、在学习中推进。自2023年以来,市财政局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就如何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目前已基本形成契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机制,即“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资源盘点-确权入表-资产运营”五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法”。
一、机构设置方面
成立了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对全市包括数据资产在内的数字经济、数字强市工作给予统筹指导、全面规划、整体推动。小组办公室设在大数据局,落实协调各项具体工作。
二、制度建设方面
截至目前,制订了《烟台市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烟台市深化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实施方案》、《烟台市数据资产化和数据资产入表试点工作方案》和《烟台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四项制度文件,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具体建立了我市数据资产确权和运营的制度框架的“四梁八柱”,为全市数据资产确权和运营奠定了制度基础和支撑。
三、资源盘点方面
(一)开展资源普查。今年3月份起,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国有企业数据普查标准,市区两级同步启动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数据资源家底,明确数据生产管理方及数据资源持有方,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已完成市管国有企业蓝天集团(含下属子公司)的数据资源普查,完成26个市政府直属部门的数据资源普查,预计5月中旬基本完成全市的数据资源盘点。
(二)数据资源汇集。全面摸排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建设情况及产生数据情况,做好数据分类分级,按照物理汇聚和逻辑接入方式,推动自建业务系统数据向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市县节点汇聚。目前,已摸排市级自建业务系统150多个,县级自建业务系统100多个。
(三)公共数据汇总。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市县节点,完成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主题库的建设,汇聚治理全市66家水气热、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的349类公共数据,汇聚数据量达1.08亿条。编制《基层治理数据规范》,组织各区市对镇街的辖区信息、建筑信息、人员信息和组织单位4大类12项高频数据进行全面归集治理,归集数据1300万余条。
四、确权入表方面
(一) 组建服务联合体。依托烟台智慧城市大数据研究院,组建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服务联合体,引进国内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数据服务商、信息化公司,通过市场化手段参与到烟台市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工作中。同时,积极培育本地数商生态,孵化本地的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服务企业。
(二)开展专题培训。制定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培训方案,今年拟组织不少于200家企业信息化及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培训,鼓励企业加强数据要素投入和利用,指导企业开展数据资产登记确权、评估入表、流通交易等工作,不断利用数据要素提升产业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国企先行试点。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市场化思维,指导烟台公交集团、智慧港城(烟台)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行先试,启动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入表评估工作。目前,烟台公交集团将于4月底前完成首笔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智慧港城凭借地下管线数据资产成功获得光大银行融资授信300万元,实现烟台数据资产融资授信“零”的突破。
五、资产运营方面
烟台市数据资产运营起步较早,2022年7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明确烟台市大数据发展集团作为烟台市公共数据运营主体,开展公共授权运营工作。一方面,依托烟台市大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与山东财金健康集团,山东政保通公司,翼方健数、上海健交科技等数商合作,采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推动医保、卫健等部门的公共数据社会化应用;在金融保险领域,与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烟台农商行、烟台银行、烟台政企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推进公共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另一方面,推动政企数据融合应用,征集各级各部门对企业数据的使用需求,推动政府部门对企业数据的“统采分用”,以政府侧的需求激发社会侧数据流通交易活力,加快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托政企金融服务中心,完善金融服务数据库,目前以接口调用方式接入省、市两级17个部门77类543项1200万条信用信息,覆盖全市36万家法人和76万家个体工商户,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对多来源、多种类政府数据进行全面清洗、治理形成全面有价值的数据资产。
下一步,烟台市将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健全我市资产管理规程和实施细则,认真扎实开展省财政厅试点工作,在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工作中积极主动,不断完善治理、推动改革、加强管理。持续加深对数据资产生成规律研究,深入分析资产价值影响客观因素,促进数据资产真实反映价值;推动公共数据产品开发,丰富公共数据应用场景,推动公共数据发挥更大价值,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授权运营方式、范围和管理机制,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纳入政府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形成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良好循环。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