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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98N/2024-11700 成文日期: 2024-07-27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关于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日期:2024-07-27      来源: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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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快培育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的新动能,助力对外贸易稳规模优结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毗邻日韩、海陆双向开放区位优势,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烟台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为我市抢抓发展机遇,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发展,推动跨境电商、数字技术与烟台优势产业深度整合,推动形成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二、空间布局

实施“一核引领,多点支撑”的数字贸易发展布局,中心城区建成数字贸易核心引领区,周边城市形成数字贸易多点支撑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是支持数字贸易主体及相关细分领域培育。数字技术贸易方面,积极招引AI、区块链、云服务等数字贸易重点产业方向,推动国内行业头部企业和外向度高、具有烟台特色的中小型企业协作联动,加速融入国际市场;数字产品贸易方面,助力文旅、文创、影视、金融、知识产权等数字化进程,形成数字内容服务新增长点;跨境电商方面,创新贸易模式,带动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市场规模提质扩容,拉长跨境电商产业链条。

二是打造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平台。支持数字贸易创新孵化基地、数字化赋能中心建设;提升市级服贸公共平台,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等服务外包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示推介活动,搭建市级数字贸易接洽交流平台。依托烟台区位优势,建设面向日韩的数字贸易新高地,谋划中日韩创新合作中心,与日韩电子信息、海工装备等优势产业加强互动,开展中日韩跨国审批“一窗受理”等,筑牢合作基础。

三是加快完善烟台特色数字贸易营商服务体系。围绕提升数字贸易便利化水平,重点关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口岸数据交换标准化进程。试行海关电子放行,部署“两步申报”等便捷通关模式;探索数字海港、空港和数字班列等全新场景应用,建设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平台,优化数字贸易发展生态环境。

四、与上级政策的异同点

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商字〔2022〕140号)是由山东省商务厅会同省网信办、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等,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支持数字贸易发展的政策文件。文件共涉及4部分21条举措,其中涉及我市4条,均在我市《意见》中体现。烟台高度重视数字贸易发展,经市委常委会第110次会议、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4〕14 号)。《意见》共有市商务、发改、农业等25个市直部门参与,共涉及4个部分60条举措。 《意见》以莱山区、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两个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为支撑,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推动服务贸易+数字技术融合联动,加速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探索烟台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新途径。

五、保障措施

建立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推进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数字贸易发展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发挥市级商务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完善数字贸易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强化财政扶持、金融支持。

六、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商务局服贸科

联系方式:0535-665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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