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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61H/2024-11477 成文日期: 2024-07-23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 | 烟台市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

日期:2024-07-23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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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实现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一次办”,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二、服务对象

烟台市范围内的公司及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实施目的

为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变更登记、公章刻制、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医疗保险登记变更、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基本账户变更预约等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服务。

四、实施单位

烟台市辖区内的各级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安、人社、医保、税务、公积金、银行等部门。

五、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等。

六、重要举措

强化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打造企业营业执照与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公章、银行账户等七个环节“一口受理、数据同步、无感变更”并联办理新模式。

七、涉及事项

1.企业变更登记(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企业印章刻制(市公安局)

3.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市税务局 )

4.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市人社局)

5.医疗保险单位变更登记(市医疗保障局)

6.银行基本账户变更(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

7.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政策解读部门及咨询电话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0535-678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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