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4-13351 成文日期: 2024-07-22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3095号:关于“关于推进我市“保交楼,稳民生”工作的提案”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7-22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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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许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我市“保交楼,稳民生”工作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面。2023年11月,我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对原《烟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进行了修订。新办法规定了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的招标、公示制度,联合人行和金管部门压实了了银行的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深入强化预售资金监管。为切实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强化预售资金监管,避免区市超额使用监管资金,2024年3月出台《关于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烟建住房〔2024〕7号)、4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烟建住房〔2024〕17号),落实预售资金监管计划制度,实现资金使用与项目建设形成闭环、资金用途与资金流向形成闭环、项目监管与项目服务形成闭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方面。一是全方位管控,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常态化对现有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持续跟进和风险摸排,建档立册动态监管。对风险企业关联项目实施周调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切实筑牢监管防线。

二是靠前开展工作,推进项目专人包保。制定“一楼一策”工作方案,靠前跟进全市24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项目省市县专人“三级包保”政策,领导一线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切实防范市场风险。三是横向联动,合力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与人民银行、银保监横向联合形成合力,连续出台《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关于规范烟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通知》等文件,全力防范房地产相关金融风险发生。

三、推动实现保交楼方面。我市以“保交楼、防风险”工作为底线,紧盯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交付关键节点,加速推动项目交付,截至目前,累计使用专项借款资金28.31亿元,资金使用率94.66%;已交付项目59个,累计交付房屋24554套,交付率81.44%。对恒大风险项目,一项目一策,分级、分类跟进处置,多方聚合资源推动问题化解销号。

下步,将进一步拓展试点深度,探索以高品质热门房地产产品为锚点,逐步培育所见即所得现房销售环境,通过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全面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逐步向现售过度和转变。同时,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属地责任,根据项目特点精准施策,稳妥处置房地产领域风险。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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