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 一、复印病案流程 1、申请。患者或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出示相关证明,向就诊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医院病案复印申请单》,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复印。 2、缴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8条的规定,我院患者复印病案资料,按0.5元每张(A4纸、单面)收取工本费。申请人统一到4楼财务科处交费。 3、复印。病案管理人员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将规定允许复印的病案部分进行复印。 4、核实。复印完毕由病案人员核对复印件无误,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 5、盖章。病案复印件应装订成册,以保证印复资料的完整。 6、资料存档。复印完毕交病人后,病案管理员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入。 二、复印病案内容 我院为申请人复印的病案资料包括:入院证、病案首页、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和出院记录。 三、病案室为我院复印病历的指定场所,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复印病历,病案室需登记备案。 四、医生、医务科及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延时间或拒绝患方提出复印病历的要求。 |
地点 | 龙口市芦头镇卫生院4楼财务科 |
导引路线 | 进入大厅后乘坐电梯至4楼,左拐,财务科(第3个屋,屋门面朝北) |
收费说明 |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鲁发改价格[2024]433号】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复印收费标准为:复印 0.2 元/张;双面复印或者复制(含打印等)的按2张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