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美丽烟台建设,探索打造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研究起草了《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2024年8月17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tshbjstk@yt.shandong.cn,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意见,联系电话:6920527。
一,工作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建设美丽城市”。
2020年,烟台市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美丽烟台建设研究工作,编制形成了<美丽烟台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下称<规划纲要>),并于2022年8月由烟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成为山东第一,也是北方第一个印发美丽建设规划的城市。<规划纲要>印发后,为推动规划任务落实落细,烟台市政府编制印发了项目化,清单化的<美丽烟台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每年对实施情况开展跟踪评估。
为全面贯彻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建设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高标准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烟台样板’,让碧海蓝天,青山秀水,鸟语花香的生态美景永驻烟台”以及关于“以美丽河湖,美丽烟台建设为重要契机,把‘打造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作为烟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定位,纳入全市工作总体布局”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化美丽城市建设,持续深入挖掘城市美丽特质,强化美丽建设示范引领,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区市及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
二,编制思路
<行动方案>立足于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禀赋特色,基于生态城市建设的内涵要求,坚持立足于内,放眼于外,对标一流,体现特色,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总指引,研究构建最美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维度与指标体系,描绘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的中长期愿景,谋划实现目标愿景的八大行动,助力蓝图转化为施工图。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包括3个部分内容,分别为总体要求,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和2027年,2035年两个阶段目标。
(二)具体任务。谋划了绿色低碳发展示范行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行动,现代海洋示范建设行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行动,生态环境安全守护行动,生态宜居城乡建设行动,全民共建共创共享行动和现代治理体系构建行动。
1.绿色低碳发展示范行动。提出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提振绿色发展产业动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内容。
2.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提出协同治理呈现美丽蓝天,三水统筹实现人水和谐,系统防控守护洁净沃土等内容。
3.现代海洋示范建设行动。提出加强海洋生态综合整治修复,全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快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
4.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行动。提出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等内容。
5.生态环境安全守护行动。提出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加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等内容。
6.生态宜居城乡建设行动。提出构建蓝绿共融的城市生态,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质,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等内容。
7.全民共建共创共享行动。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育弘扬特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健全多元参与行动体系等内容。
8.现代治理体系构建行动。提出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政策激励保障机制,创新智慧高效数字治理,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支撑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加大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引导四方面保障措施。
我局于2024年7月17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烟台市中国北方最美生态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8月17日,未收到有关意见及建议。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的关注和支持。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