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制度

日期: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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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视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目的:为提高医务人员的传染病诊断和医疗救治能力。

第二章  细    则

第三条  每年组织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以确保大家掌握重点传染病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规范治疗、流行病学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传染病的检出率、报告率和医疗救治水平,减少疾病传播,降低病死率,并注重做好自身防护,杜绝院内感染。

第四条  每年进行一次霍乱等腹泻病防治知识专项培训。

第五条  每年对新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传染病防治知识专项培训。

第六条  将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纳入三基三严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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