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三越委员:
您关于“加快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感谢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对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能力具有重要导向作用,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烟台市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级市之一,2019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举办社区食堂的工作要求,满足社区居家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就餐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围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坚持政府引领、社会参与,创新驱动、集约用力,紧扣老年人用餐需求,以市民社区食堂建设为抓手,以社会爱心餐厅为补充,不断发挥城乡养老服务设施供-餐功能,形成“市民社区食堂+爱心助餐+社区养老服务助餐点”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助老食堂170处,日均服务社区居民4万余人次,其中老年人1.5万余人次,形成了市场运作、政府补助、服务老人、辐射社区的老年助餐烟台模式。
模式一:市民社区食堂。
烟台市已建设85家市民社区食堂,其中市区56家,日均服务社区居民3万余人次,其中老年人1万余人次。市民社区食堂已成为群众身边的自家餐厅,深受社区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好评欢迎。
一是优惠政策扶持。(1)发挥政策引领。为高标准建好市民社区社区食堂,烟台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民社区食堂建设的意见》《烟台市中心城区市民社区食堂建设指导意见》和《关于增强市民社区食堂服务“一老一小”功能的指导意见》《烟台市中心城区市民社区食堂市级“一次性创建奖补”办法》和《关于加强市民社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2)强化资金支持。对通过验收的市民社区食堂按照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给予社区食堂一次性创建奖补,最高不超过80 万元,对利用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建设的市民社区食堂,免除房租费用,对采取市场租赁方式建设的市民社区食堂,给予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截至目前,共分五批次发放了市级奖补资金935.78万元。(3)配套设施优惠。由各区负责配套完善市民社区食堂建设所需的供水、供电、采暖、燃气、消防等设施,并承担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用暖执行当地居民价格。
二是突出硬件建设标准。为高质量建设社区食堂,烟台市拟定了食堂建设的三个硬标准:选址上需选在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相对集中、无污染、无危害的安全区域内,尽量选取一层或低层,并配置无障碍设施;用房建筑面积至少在150平方米以上;实行统一外观、名称、标识、编号“四统一”,并配备必要的膳食加工、餐饮设备、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
三是突出管理服务标准。市民社区食堂实行市场化运营机制,引进有实力的餐饮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注册资本需在100万元以上。对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优惠,早中晚套餐按照5元、8元、8元收取,或者按照7折单点。同时,为高标准建好市民社区食堂,市民政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民社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社区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广大市民放心就餐,有效促进社区食堂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发挥协会职能。2021年12月烟台市民社区食堂行业协会成立,通过加强行业自律,致力帮助会员企业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互惠互利,同时研发如何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保障食品安全,形成产业链条和整合采购资源的新课题。
模式二:爱心助餐服务。
丰金爱心餐厅是一个由烟台丰金集团创办的爱心公益餐厅,从2016年开始,丰金集团爱心餐厅面向大众不设门槛,是为孤寡老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环卫工人等特殊群体解决温饱问题,提供免费爱心餐。爱心餐厅也成为志愿者和老年人的家园,先后在烟台市的牟平区、芝罘区、蓬莱区、开发区、莱州市、莱山区、福山区开设了7家丰金爱心餐厅,累计投入善款6000多万元,先后为500多万人次提供免费午餐。丰金爱心餐厅内还设有爱心超市,既可以让困难群众免费领取需要的衣物,也是一个爱心平台,接受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的八成新以上的干净衣物。目前已发放爱心衣物33万余件。丰金集团专门配备一辆“爱心大篷车”,每周都满载爱心物资开到城乡集市、孤儿院、敬老院和贫困山区,流动送温暖。
模式三:社区养老服务助餐点。
我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兼具餐饮、文体娱乐、康养照料等功能,为今后社区食堂建设提升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依托。据统计,全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供餐点共计154处,养老机构辐射供餐点4处,日均服务老人2000余人次。以盛泉为例,烟台盛泉养老服务中心,助餐服务点目前共六处,分别为:莱山万光府前,莱山四季花城(配餐),莱山天籁花园,莱山闻涛山庄(配餐),莱山福道家园,莱州臻园,正常营业期间每天服务共计约400多人。
正如您在提案中讲到的,虽然我市社区食堂建设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覆盖面不足,食堂盈利和公益性之间的矛盾问题,部分社区食堂运营困难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取您所提宝贵建议,将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规范提升社区食堂建设水平。
(一)明确老年助餐工作目标定位。明确老年助餐服务公益属性,优先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同时,加强老年助餐价格引导,让老年人得实惠。
(二)整合资源发展老年助餐。依托现有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场所,或利用存量资源合理改造设置社区老年食堂。同时扶持各类市场主体运营老年助餐设施、开展送餐服务,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丰富、更多样、更优质的餐品和服务。
(三)研究出台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出台老年助餐点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减免税费及在用工、信贷、发行消费券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以保障市民社区食堂实现长期运营。
(四)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助老食堂标准化建设。明确各部门在助老食堂建设运营中的职责,形成有效可行的助老食堂协同管理机制。
烟台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