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居住在海阳市、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就近”指综合考虑学校容生能力基础上的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拟设置45个学位。
四、报名材料
(一)自有房产
⒈大产权房: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
⒉小产权房: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协议及村委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入学: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父母《无房产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协议及村委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二)租赁住宅
⒈海阳户籍: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父母《无房产证明》;物业水电费等缴费流水证明;片内务工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非海阳户籍:户口簿(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证》;父母《无房产证明》;物业水电费等缴费流水证明;片内务工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注:①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我市租房居住的,居住时间应为半年以上,以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和《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海发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31号、32号办理)为准,租住小产权房的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物业水电费等缴费流水证明等。
②无房产证明出具办法:下载“爱山东”APP--点击“我的”登录--选择个人用户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勾选“我同意”进行实名认证再返回首页--不动产登记--选择区域“烟台市”“海阳市”--确定--开具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选择查档用途--点击“下一步”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需要查询未成年子女的点击查询前手动添加信息)--查看PDF。
五、招生录取流程
(一)第一阶段:招生报名
⒈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在手机端使用“海阳市智慧招生平台”线上报名,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实现“零证明”办理。
方法如下:
①下载“爱山东”APP;
②登录网址:https://ythyedu.wfgxic.com/;
③扫描二维码登录。
符合条件无法完成线上报名的,于报名时间内携带材料原件到招生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线上报名。
(2)线下报名:公办学校
符合条件无法完成线上报名的,于报名时间内到招生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学校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材料,并给出报名结果。
2.报名时间
7月16日至18日17:00,招生报名。
(二)第二阶段:招生录取
录取时间
7月16日至18日,学校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00。7月19日至21日17:00前完成线上线下报名审核。7月22日17:00前完成学校招生录取。
因各种特殊原因,错过正常报名时间,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8月30日17:00前,到报名学校现场进行补报。
六、招生咨询电话
相关事宜可在工作日期间致电咨询(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18005459367
七、资助/救济途径
海阳市发城镇第一小学资助办公室:0535-3891221
八、重要提醒
1.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填报错误信息导致无法报名,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在大数据核验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系统。
2.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新生必须接受的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新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户籍在海阳市的适龄新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应入小学提出申请,经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