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行村镇赵疃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日期: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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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 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4〕37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和“公民同招”,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招生流程,有效控制班额,不得突破省定班额。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切实做到阳光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教育的群众满意度。

二、招生政策

(一)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⒈入学对象

幼升小:居住在海阳市、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小升初:居住在海阳市、有海阳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⒉入学要求

海阳户籍:子女户口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房产一致,不一致须提供佐证材料。

非海阳户籍:在海阳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政策。

(二)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⒈科学划分学区。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严格禁止跨学区入学,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无缝覆盖,禁止择校。(注:“就近”指综合考虑学校容生能力基础上的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

⒉落实公民同招。严格实行“集中管理、随机录取”,由教体局统一组织。报名数少于等于招生计划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严禁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

为满足家长对公办寄宿制初中的需求,打造提升亚沙城初级中学,今年,亚沙城初级中学面向居住在东村街道、方圆街道辖区内有寄宿需求的小学毕业生提供150个寄宿制学位(详见《海阳市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须知》)。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海阳市内学生。非起始年级不得招生,经查实违规招收学生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⒊实行长幼随学。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基本原则,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多孩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减轻孩子求学和家长接送负担。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权利。加强助学政策宣传,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后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其奖励评优、学生资助等与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⒊保障优抚优待子女入学权利。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按照规定优先办理入学。

⒋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权利。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实行“一人一案”,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利。轻度残疾儿童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入学;中、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服务。对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鉴定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接受教育能力进行评估鉴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⒌保障留守儿童入学权利。各学校要对辖区内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并登记造册,通过结对帮扶、心理疏导、加强与家长及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等方式,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生理、心理等方面的问题。

⒍保障少数民族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民族或民族特殊饮食习惯为由,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入学。学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深不同民族学生之间的感情,使少数民族学生融入学校生活。

⒎保障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权利。在海阳市居住的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家长意愿由教体局统筹安排至我市涉外学校就读。

(四)延缓入学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应就读小学提出延缓入学申请,经就读幼儿园和学校初审后报教体局审批,审批通过方可延缓一年入学。

(五)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

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坚持动态监测机制,对新发(疑似)辍学学生及时记入控辍保学台账,即时进行劝返。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核查其中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即时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对失学辍学儿童发现不及时、报送不及时、信息跟踪核查不及时、劝返不力的学校,予以通报。 

三、招生录取流程

(一)第一阶段:招生报名

⒈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公办、民办学校

在手机端使用“海阳市智慧招生平台”线上报名,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实现“零证明”办理。

方法如下:

①下载“爱山东”APP;

②登录网址:https://ythyedu.wfgxic.com/

③扫描二维码登录。

符合条件无法完成线上报名的,于报名时间内携带材料原件到招生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线上报名。

(2)线下报名:公办学校

符合条件无法完成线上报名的,于报名时间内到招生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学校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材料,并给出报名结果。

2.报名时间

(1)7月11日至12日17:00,亚沙城初级中学面向居住在东村街道、方圆街道辖区内有寄宿需求的小学毕业生招生报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每名学生根据意愿只能报1所学校。

(2)7月16日至18日17:00,公办学校(含亚沙城初级中学片区内)招生报名。

(二)第二阶段:招生录取

⒈录取时间

(1)亚沙城初级中学面向居住在东村街道、方圆街道辖区内有寄宿需求的小学毕业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数少于等于招生计划全部录取,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定于7月15日上午9:00在亚沙城初级中学公开进行。录取名单由教体局和录取学校于7月15日至17日公示,7月18日17:00前完成录取工作。

(2)7月16日至18日,公办学校(含亚沙城初级中学片区内)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00。7月19日至21日17:00前完成线上线下报名审核。7月22日17:00前完成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因各种特殊原因,错过正常报名时间,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8月30日17:00前,到报名学校现场进行补报。

(三)第三阶段:新生建籍

各学校于9月30日17:00前完成2024级新生建籍工作,同时做好在校生学籍异动管理(含转学、休复学、信息修订等),确保“人籍一致”。

四、工作要求

⒈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和家长公布招生最新政策、动态,要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健全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和舆情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和家长关切,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⒉各学校要严把年龄关,严格按划片招生,要落实实地调查入学资格审查制度。因监护人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划片入学资格,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到指定学校就读。

⒊各学校要认真安排好新生入学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调适,促使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要均衡编排教学班级,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关乎千家万户,是办好“一放心四满意”教育的关键一环。全市中小学务必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招生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成为社会满意的“阳光工程”,进一步树立海阳教育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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