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596936/2024-10591 成文日期: 2024-06-07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环保热点问题督办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2024年6月7日,共14件)

日期:2024-06-07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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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202467日,共14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0240528-17

嘉禾路与南山路交叉口南420米,烟台市融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东侧山东郓城宣霖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旗下龙口市名扬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作为暂存点,多年不受环保部门监管,超标大量收集转运废旧铅酸电池,未按规定三吨放收集站直接运输,去向不明,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台账,无联单,造成烟台地区危废处置数据混乱。

龙口市


  2024年5月27日,龙口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高新区(东江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龙口市明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禾路中段路西,为郓城县宣霖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龙口市危险废物暂存点,郓城县宣霖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取得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菏危收临011号,现行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24年2月4日至2025年2月3日,核准经营收集、贮存HW31类、HW49类危险废物。该暂存点通过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现场环保核查,2020年2月1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纳入规范管理的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企业名单》(烟环发〔2020〕5号)予以公布,烟环发〔2020〕5号文规定暂存点贮存量不大于30吨。

  2.该企业建有50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地面均做防渗处理并设有导流槽、收集池。现场检查时,贮存间内的废旧蓄电池均存放于专用储存箱内,建有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3.2024年2月29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针对该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转移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其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4.2187万元。本次现场检查进行了现场复核,该企业违法行为已改正,罚款已缴纳。

  要求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规范合法经营。

2

20240528-10

徐家店镇南水头村村东养猪场,将污水直排水库,污染水源。

海阳市

  2024年5月3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徐家店镇政府、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到徐家店镇南水头村村东养猪场进行调查处理。

  1.信访件反映的“南水头村村东养猪场”实为周某威养猪场,该养猪场建于2020年,于2021年10月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2370687MA3TWNBR70001W。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24年4月12日重新备案,备案号:202437068700000597。设计存栏2000头,目前处于停养状态。设有1处化粪池、1处沼气池、2个黑膜发酵池。养殖粪污经固液分离处理后,用于农田追肥。

  2.信访件反映的“将污水直排水库,污染水源”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查看,该养殖场猪已全部出栏,目前未进行养殖,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齐全。联合调查组对水库养鱼户孙某进行了询问,并实地勘验走访,未发现该养猪场废水排入水库情况。2024年4月13日,徐家店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水库进行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检查中发现该养殖场堆粪场围沿有破损,联合调查组已责令其立即进行修复。

  1.联合调查组责令养殖场立即对堆粪场进行修复,目前已整改完成。

  2.徐家店镇政府、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巡查,确保该养殖场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3

20240527-17

武宁街道办事处严家庄村,村南有一十米深的石窝被污染,举报人称是绿泰实业公司(具体名称不详,四层楼)生活污水外排导致,多次反应没有处理。

牟平区

  2024年5月28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执法人员联合武宁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武宁街道办事处严家庄村,村南有一十米深的石窝被污染,举报人称是绿泰实业公司(具体名称不详,四层楼)生活污水外排导致,多次反应没有处理。” 情况不属实。经查,信访件所反映的“武宁街道办事处严家庄村,村南有一十米深的石窝被污染,举报人称是绿泰实业公司(具体名称不详,四层楼)生活污水外排导致,多次反应没有处理。”位于牟平区武宁街道办事处严家庄村南、浩岭湖健康小镇北,面积约500平方米水塘。举报人称的绿泰实业公司实为山东亨泰绿洲生态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1年起在牟平区武宁街道办事处严家庄村南浩岭湖西开发建设浩岭湖康养小镇,该项目于2015年完成建设,配套管网于2014年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

  通过现场对该水塘及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生活污水排放管道及生活污水排放痕迹,该水塘南侧有一根水泥管道,经实地查勘为雨水排放管,现场检查时该管道无水排放。通过与该村村委人员进行了解,该水塘主要用于周边农田、果园灌溉使用。烟台市牟平环境监控中心现场对该水塘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pH为8.3,化学需氧量为35mg/L,氨氮为0.642mg/L,pH、化学需氧量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限值(《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无氨氮指标)。针对“多次反映没有处理”的问题,经查询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近几年信访档案,未曾接到过反映该问题的信访。

4

20240527-4

莒格庄镇院下村村东东正矿山,尹昌俊2017年12月开采证到期后一直开采到2019年底,破坏生态。至今没有处理。

牟平区

其他

  2024年5月29日,区自然资源局与莒格庄镇政府到莒格庄镇院下村东正矿业采矿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发现采坑内存有大量积水。经调取国土云影像(附后)发现,2017年采矿期到期后,2018年、2019年采坑内存有积水至今,没发现新的开采痕迹。

5

20240524-8

西城区华电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污染环境。

龙口市

大气

  2024年5月27日,龙口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开发区(龙港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的四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于2016年5月18日取得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意见(鲁环审[2016]42号)。该项目第一台机组于2023年12月17日投产,目前正在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其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有效期限2023年10月25日至2028年10月24日,实行重点管理。

  2.经调查,该公司西北侧四期2*66万千瓦扩建项目配套设施干渣棚与诉求人房屋紧邻。干渣棚是该公司的备用固废贮存设施,内部贮存滞销的石膏、灰渣等,为封闭渣棚。在东、西两侧各设有一个大门,前期因车辆误撞,靠近投诉人的干渣棚西门近期损坏无法关闭,因此运输车辆装卸及进出时,有粉尘产生。

1.要求该公司维修干渣棚西门;维修期间在干渣棚西门增设临时雾炮,避免维修期间造成扬尘。预计6月5日完成维修。

2.该公司承诺从干渣棚东门装卸物料,非必要不再使用干渣棚西门,减少对投诉人的影响。

6

20240523-6

烟台市莱阳市万第镇东村庄村村东,养猪场,污水地下水,异味严重。

莱阳市

大气

  2024年5月24日,莱阳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万第镇政府、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养猪场实为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南崔格庄养殖场,位于万第镇南崔格庄村,该养殖场主要从事母猪养殖。建有15栋养殖大棚,现存栏生猪3000头,年出栏量约42000头,属于规模以上养殖场。该养殖场环保手续齐全,按照要求配套建设了容量600立方米的废水沉淀池及4000平方米的发酵床,养殖粪污经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后用于还田。废气由处理集气系统收集并利用引风机将其引至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设备+喷淋塔中处理,经处理的废气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4848-2017,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54-94)。该养殖场与莱阳市万第镇东村庄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的土地用于竹柳树及其他农作物种植。养殖场产生的粪污经厌氧、好氧生物处理达到灌溉标准后通过固定管道浇灌租赁土地内种植的竹柳树及其他农作物,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正常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厂界内有轻微异味。

 关于该问题,我市曾于5月6日接到同样的投诉举报,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勘查并联系第三方监测公司对东村庄村崔某某家的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并调取该养殖场废气监测报告。第三方监测公司及养殖场出具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责令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南崔格庄养殖场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2.规范养殖场管理,落实环保要求,规范养殖。

7

20240523-2

烟台市莱州市虎头崖镇付家村,有人将大量工业垃圾掩埋在村西50米的池塘内,要求尽快查处。

莱州市

固废

2024年5月24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虎头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诉求人反应的水塘位于虎头崖镇付家村委西侧,水塘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水塘西南角有回填痕迹,回填物中夹杂有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

莱州市责成虎头崖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虎头崖镇政府已组织该村对所反应的池塘内的生活垃圾和池塘西南角的回填物进行挖掘清理,已于5月25日清理完成。

8

20240523-1

烟台市长岛综试区北长山乡店子村,驻地养殖户将大量养殖的垃圾倾倒在九丈崖景区东边山上,污染当地环境。

长岛综合试验区

其他

2024年5月26日,北长山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到店子村九丈崖景区东边山上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发现存在堆放养殖垃圾问题。

北长山乡人民政府接到该交办信访件后,针对信访件中的问题立即整改,由乡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相关村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如下:北长山乡店子村召开村户代表会议,会上通知村内所有养殖户不允许在山上随意堆放养殖垃圾。针对九丈崖景区东侧山上现有的养殖垃圾,北长山乡人民政府责令店子村立即组织人员、机械、车辆进行清理,目前已将山上现有养殖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9

20240522-7

莱山街道办事处马村,烟台清泉能源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私自生产煤粉。

莱山区

其他

  2024年5月24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发现投诉人投诉的对象实际为烟台市天和石油焦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2年11月份被烟台清泉实业有限公司收购,并完成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烟台市天和石油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5日,位于莱山区莱山街道办事处马村。2015年9月21日,烟台市天和石油焦有限公司石油焦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原烟台市莱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烟莱环报告表[2015]72号)。2016年2月26日,石油焦粉生产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经原烟台市莱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烟莱环验[2016]04号)。2022年12月9日,烟台市天和石油焦有限公司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了石油焦粉、煤粉生产项目技术提升改造,并在工信部门进行了备案(2212-370613-07-02-172643)。2023年3月10日,该公司组织专家组对技术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分析论证,经评价,该项目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重大变动类别。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的项目,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未发生国家规定的重大变动情形的,不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

20240522-5

新家街道办事处后邹村,李继臣在村北承包土地掩埋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龙口市

其他

2024年5月23日,龙口市组织新嘉街道办事处、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地块面积12.53亩,位于后邹村北部约1公里处。2013年12月,后邹村委将该地块承包给该村村民李某臣,承包期至2030年12月。2017年4月,李某臣将该地块转租给了本村村民李某刚,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刚在该地块上实行小麦、玉米轮播,亩产小麦约1400斤、玉米约1600斤;现该地块上种植了小麦且长势良好。

2.本次调查对李某刚进行了问询,得知该地块原有地势东高西低,且西邻排水渠,因此灌溉时西侧地块存水困难,加之该地块位于煤矿塌陷区内,部分区域有裂缝,所以其接手该地块后,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覆土,但从未在该地块填埋过生活垃圾。

3.因担心挖掘作业会改变土层结构,进而破坏土壤耕种条件,且该地块近年来农作物稳产高产,所以李某刚不同意进场挖掘破坏熟土层。

  考虑该地块小麦正处于生长阶段,充分征求该承包户意见,新嘉街道办事处选取该地块内缺苗的地方进行了人工打点取样,3个取样点分别位于地块东侧、西侧及南侧,挖掘深度1.1—1.2米,均未发现生活垃圾。

11

20240522-4

齐山镇大尹格庄村,村北200米金矿大型机械噪声扰民。

招远市

噪声

  2024年5月23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诉求人反映的“齐山镇大尹格庄村村北200米金矿”,实为“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尹格庄金矿”,于1991年建成投产,位于招远市齐山镇大尹格村北,主要从事金矿采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该单位主要建有球磨机、破碎机、浮选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均放置在车间内,车间采取了减震、吸声及隔声等措施。交办问题中反映的“大型机械噪声”实为该金矿在采、选矿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委托山东正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单位开展了昼夜间噪声监测,经检测,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要求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尹格庄金矿加强噪声管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12

20240521-11

龙岗街道海岱汽车院内,山东盛达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边环境。

龙口市

大气

  2024年5月22日,龙口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开发区(龙港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盛达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2月23日取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审批意见(龙环报告表【2021】1号),2021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生产工艺:废旧塑料-分拣-投料、粉碎-清洗泥沙-造粒机拉条-冷却-切粒-包装。其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有效期限2024年4月18日至2029年4月17日,实行简化管理。

  2.该公司废旧塑料及纸塑分离、铝塑分离再生资源化利用项目于2024年2月6日取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审批意见(龙环报告表【2024】5号),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3.该公司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的造粒废气、烧网炉废气和污水站恶臭废气。其中各生产车间的造粒废气和烧网炉废气收集后经各自的“静电捕尘+喷淋塔”进行处理,再与污水站收集的恶臭废气一同汇入总喷淋塔处理后,最终进入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排放;该公司已将生产车间、原料及产品场地和污水站进行封闭。

  4.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造粒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周边未闻明显异味,车辆进出生产车间开启大门时,厂内下风向处可闻及轻微异味。检查组调阅了该公司近期自行检查报告,未发现超标情况。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有组织、无组织废弃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要求该公司减少车辆进出车间时间,及时关闭大门,降低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及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

13

20240521-9

芝楚街道办事处北皂村,村北珠玑中路两侧,掩埋大量建筑垃圾无人管理。

芝罘区

大气

  2024年5月22日,只楚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发现反映的点位确有建筑垃圾,系化工路东侧市区重点项目中电光谷、浙江万马拆迁区域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在此,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垃圾约5万方,并未发现掩埋垃圾的情况。

  只楚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已现场告知清运期间做好洒水保湿降尘,杜绝扬尘污染扰民。

14

20240518-6

新嘉街道办事处后邹村村东北角的停车场是村书记李继臣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起来的,要求尽快查处。

龙口市

其他

2024年5月19日,龙口市组织新嘉街道办事处、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该地块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时土地性质为园地,2019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土地性质为仓储物流用地,非农田地。2013年12月,后邹村村委将该地块承包给李某臣,承包期自2013年12月至2030年12月。2014年1月,李某臣将该地块转租给安徽籍居民李某金,承包期自2014年1月至2031年1月。李某金从事蛋鸡养殖,经常有车辆临时停靠该地块周边装卸鸡蛋,此处非停车场。2024年4月,新嘉街道办事处对该地块中心位置进行打点取样,未发现生活垃圾。

2.对于李某金擅自占地放置货架、不符合龙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立案处罚,并于2024年4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李某金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共处罚款2875元,当事人已缴纳罚款。本次现场检查发现,受近期降雨影响,李某金为方便其清理鸡蛋筐和置货架,便用沥青铣刨料对该地块西侧进行了铺垫。

  责令李某金对后邹村村委东北约500米地块设置的货架和鸡蛋筐等物品进行清理,清运现场铺垫的沥青铣刨料并覆土。5月24日,现场已清理完毕并覆土。

 

 

附件2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序号

(市、区)

受理举报数量(件)

已办结(件)

责令整改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人)

问责(人)

公开情况

来电

来信

合计

属实

不属实

合计

(家)

(家)

(万元)

(件)

行政

刑事

1

龙口市

5

0

5

5

0

5

1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2

牟平区

2

0

2

0

2

2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3

芝罘区

1

0

1

0

1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4

莱山区

1

0

1

0

1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5

海阳市

1

0

1

1

0

1

1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6

莱阳市

1

0

1

1

0

1

1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7

招远市

1

0

1

0

1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8

莱州市

1

0

1

1

0

1

0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9

长岛综试区

1

0

1

1

0

1

1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总计


14

0

14

9

5

14

4

0

0

0

0

0

0

0

已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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