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招远市齐山镇十字道完全小学外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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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外来车辆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外来车辆管理范围。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关单位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

(2)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等各类活动的车辆。

(3)为学校食堂或商店提供物资的送货车辆。

(4)因校内施工、维修、改造等原因需入校的车辆。

(5)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

(6)其他因工作需要,经审批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2.外来车辆管理部门。安全科是外来车辆直接管理部门,门卫值班人员是外来车辆直接管理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外来车辆出入关,未经审批的车辆一律不得放入校园。如因个人把关不严等原因放行未经过审批的外来车辆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门卫值班人员必须防止公共财物流出校园,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校领导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车辆。

3.外来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1)原则上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如因工作需要,外来车辆确需进入校园,须严格履行审批、查验、登记手续。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进入校园。

(3)经过审批允许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门卫值班人员要引导其按规定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地点,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4)为学校食堂、商店提供物资的送货车辆和校内施工车辆等,要固定人员、固定车辆,提前做好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台账,凭相关手续进出校园,并按规定的通行时间和通行路线行驶。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机关单位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陪同做好登记手续。

(6)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因工作需要部分外来车辆需要入校时,由办公室提前将来访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和车牌号码告知安全科,由安全科通知门卫值班人员,在履行登记手续后予以放行。

(7)学生上下学期间、课间活动期间,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校园。

(8)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按规定放行。

(9)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停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

4.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一旦外来车辆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有师生受伤,要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并及时拨打120。事故调查处置结束后,学校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报交警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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