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立德树人原则,发挥制度育人功能,加强学生管理力度,推动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校园内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步履轻。
二、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要穿校服,脱帽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时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三、见到老师要立正,问”老师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或领奖时要起立并用双手,领奖后要鞠躬,表示谢意。
四、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时起立, 目光注视老师问“老师好”,老师还礼后坐下。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说"老师再见”,待老师还礼后方可离座。
五、上课专心听讲,回答老师提问要先举手,得到老师许可后再起立回答,声音洪亮,使用普通话。
六、进老师办公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同老师谈话要有礼貌。
七、课间不准在教室、楼道内喧哗、追逐、打闹,不准私拿别人物品。
八、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主动帮助他人,自觉地使用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等。
招远市梦芝学校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