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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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目标

1.对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的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

2.神经管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稳步提高。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

(一)项目实施对象:夫妇双方至少一方具有栖霞市户籍、准备怀孕的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

(二)项目实施范围:全市所有镇街。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1.为准备怀孕的生育妇女自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开展叶酸补服、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2.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项目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3.组织开展叶酸招标采购、发放管理、追踪随访及信息管理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落实。

(二)叶酸发放流程

1.普通待孕妇女。按每人每天0.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用量。

(1)“一站式”服务处。婚登青年在婚检中心结合婚前保健、婚姻登记、孕前保健、孕期保健时持身份证、户口薄、填写叶酸免费发放登记表,领取叶酸。工作人员采集育龄妇女信息,进行健康教育,登记叶酸领取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妇幼保健院。

(2)镇(街)卫生院、村(居)卫生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生育妇女信息,逐级上报至妇幼保健院,核对人员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免费发放叶酸,并进行健康教育,做好信息登记。

(3)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应收集整理辖区待孕及孕早期3个月妇女的叶酸领用信息,督促尚未领取免费叶酸的尽早领取,并进行健康教育,做好信息登记。

2.高危待孕妇女。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 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结合各基层医疗机构上报的信息对高危备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高危备孕妇女到妇幼保健院免费领取叶酸,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叶酸领取情况。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保证高危待孕妇女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用量。

(三)叶酸随访流程

市妇幼保健院要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好随访流程,确定好随访医疗机构。对于辖区高危待孕妇女,妇幼保健院要给予关注,做好随访工作。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每月至少随访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登记叶酸服用情况(见附件)。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的待孕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所辖项目地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叶酸发放管理、宣传培训、信息报送、项目督导等工作,提高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2.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健康需求,制定招标采购工作方案,自行组织招标采购、分发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项目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负责叶酸发放登记、信息收集报送、随访管理等工作。

3.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探索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健康教育、人才培训和叶酸发放等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4.做好项目信息统计管理,市妇幼保健院,镇(街)卫生院、村(居)卫生室(服务中心)要做好辖区叶酸发放、服用、妊娠结局和婴儿健康状况等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按时将项目月报与季度报表,上报至栖霞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信息科,同时报送栖霞市卫生健康局疾控科。要做好项目信息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强化项目督导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整改。

(二)经费保障和管理

1.项目执行标准为不低于18元/人,要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或改变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五、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按照项目工作规范和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及时了解组织管理、执行进度、资金使用、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相关知识知晓率、群众满意度等项目实施情况。

(二)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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