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水中心小学少先队“红领巾监督岗”工作制度

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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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监督岗设置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成为学校的小主人,培养学生“自主管理”的能力,同时作为一种辅助手段督促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实施,促进班风、校风建设。

一、红领巾监督岗检查内容:

1.每周检查各班卫生;

2.检查课间同学的活动情况,文明礼貌及纪律情况;

3.检查队员佩戴红领巾,队干部佩带标志情况;

4.检查同学午餐时的纪律、文明礼貌及餐后的卫生情况;

5.检查上、下学路队和上、下班车及班车上的情况。

二、监督岗成员:由三~五年级各班推荐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乐意为大家服务,能以身作则的少先队员和学校大队委员担任。

三、监督岗队员的要求:

1.必须在规定区域按时上岗,值勤时必须佩戴值日标志,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对待检查,要求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2.监督岗队员首先能够自觉的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起到表率作用,为同学树立榜样。

3.认真做好值勤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并将每天的情况记录详细汇报给大队长,由大队长汇总并填写当天记录,上交大队部。

4.在检查过程中,遇重大事件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值班教师一起妥善解决。

5.在管理过程中,要有强烈的正义感,对学校、班级内出现的不良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管理,不能视而不见。

6.在检查过程中,不准随便说话,靠墙,打闹或干自己的事情。

四、评比制度:

1.各项检查结果一周进行一次总结,上交政教处。

2.每周结束,对表现突出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队员,大队部及时调整。

请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此规章制度来严格要求自己,同学之间互相监督,老师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向同学老师了解情况。如有违反者撤销职位,并在学校进行处理。对负责任的队员给予奖励,并把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树学校的优秀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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