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我市毗邻日韩,在区位、口岸、交通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经贸往来日益密切。从2023年进出口情况看,韩国、日本分别为我市第2、第3大贸易国,分别完成527.7亿元、407.8亿元,合计935.5亿元、占全省对日韩进出口的20.8%。为进一步构建“东联日韩、西接欧亚”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实现‘日韩产品烟台进、中国产品烟台出’”的总要求,市商务局会同烟台综保区、烟台海关、烟台港集团、烟台国际机场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在系统梳理我市与日韩经贸往来现状、研究分析问题短板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政策导向、外地经验做法、企业现实需要,形成《关于建设全国对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实施方案》。
二、建设定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关于打造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充分考虑我市已有基础、未来发展潜力,经咨询专家,将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建设定位为:立足烟台区位、交通、口岸、产业、园区等综合优势,加快建设立足东北亚、辐射全球的商品集散中心,实现“日韩产品烟台进、中国产品烟台出”,并以建设日韩商品集散中心为抓手,聚力提升区位、物流、产业优势,积极构建深化中日韩产业合作的桥头堡、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新平台、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验区,努力打造山东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新样板,为烟台乃至全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工作导向
日韩商品集散中心建设涉及面广、周期长,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发展和竞争、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形成五点导向:
1.强化全球思维。立足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大局,将日韩消费品集散中心建设作为面向日韩、联通全球的关键举措,用好我国构建双循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大力促进消费的战略机遇和政策风口,发挥我市地理和口岸优势,引导境内更广区域、境外更多国家商品在我市中转集散。
2.推动链式发展。按照强链延链建链补链的思路方法,加强对链长企业、龙头平台的招引培育,强化带动和虹吸作用,着力完善交易撮合、供应链金融、仓储物流等综合服务业态,全力构建系统完整的产业链、企业群,快速壮大集群优势和联动效应。
3.优化服务生态。把构建生态服务体系作为集散中心建设的核心任务,把“让企业舒服,让业态顺畅”作为金标准,系统梳理关务、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各环节监管和服务措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增效能,强化政策供给,形成比较优势,打造更具本地特色、更具吸引能力的跨境集散生态圈。
4.实施差异竞争。发挥制造业基础雄厚、海铁联运通道输运能力强等优势,做大做强小商品进出口、国际货物中转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通过放大比较优势强化连带效应,带动更多日韩商品在我市中转集散。
5.注重品牌品质。把塑造品牌作为重要方向,加强宣传营销和对外推介,提升业内知名度和吸引力。同时,注重进出口商品品质,加强质量监管,强化质量追溯和惩戒机制建设,全方位完善高标准建设集散中心的保底措施,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方式:0535-624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