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办理
1.出示本人身份证
2.填写复印申请单
二、非本人办理
1.出示经办人身份证
2.出示患者身份证
3.患者委托办理复印的委托书
4.填写复印申请单
三、未成年人监护人办理
1.出示经办人身份证
2.出示患儿户口簿,要求来办理复印人员与患儿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以证明监护人身份。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需出示患儿出生医学证明
3.监护人的代理人办理,除上述材料外,还需监护人委托办理复印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4.填写复印申请单
四、死亡患者
1.患者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2.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
3.死亡患者与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死亡患者近亲属委托办理复印的委托书
5.填写复印申请单
五、办理时间
1.患者办理出院手续7个工作日后
2.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
夏季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7:0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六、复印费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发改价格【2024】433号文规定复印病历收费标准为:每张纸 0.2 元。
七、复印地点
综合楼二楼护理办公室,三楼院办
八、路线导引
经综合楼一楼门诊大厅至左侧楼梯到二楼护理办公室,也可至三楼办公室
九、复印咨询电话
0535-5969182、0535-596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