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活动、广播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体活动,以班为单位,在指定的地方安排座位或站位区域,由组织活动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进出会场的秩序,以保证会场学生的安全与纪律。
2.学校在每天升旗仪式和集体做广播操时,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升旗仪式和做操时学生的安全与纪律。
3.做广播操以班为单位,从教学楼排队进入操场时,在楼道内不要拥挤,进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做广播操以班为单位,在指定的区域站队,由班主任负责。
5.每次做广播操进出教学楼时,在教学楼道的门口有专门值勤教师负责学生纪律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体活动、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学生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活动场地和大型玩具符合国家标准,场地没有石头、钉子、玻璃、竹签等易伤害物;需要安装的大型玩具牢固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户外活动时,教师必须事先检查大型玩具是否安全。
2.学校户外活动内容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学校加强对户外活动的组织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老师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户外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需要进行保护的项目,要做到保护垫和保护人先到位。分组活动必须有秩序地进行,教师要适当兼顾,不能“放羊式”。
4.学生户外活动时要穿运动鞋;学生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等急重病及特殊情况教师要及时了解,以便酌情减轻其活动量;
5.夏天户外活动,不要长时间在烈日下运动,以防中暑。
6.学校组织运动会时,必须加强安全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紧急预案。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城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