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兰高镇大张家小学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日期: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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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学校成立以校长姜祎为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他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

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整体工作。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处置,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报警,接待上级来人及应对新闻媒体。 

副组长:服从组长安排、相互紧密合作。根据各自分工协调相关科室落实学校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协助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处置、报警,负责处理好事件全过程的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组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高效有序做好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突发卫生事件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具体分工为: 

栾振:协助做好在医院接受治疗师生的服务工作。 

于小红:负责安排好其他学生,接待学生家长及其他到场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胡楠:协助组织现场抢救、文字材料处理等工作。 

程显兵:负责联系抢救车辆、器具,安排运送患病师生到医院救治,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学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网络,指定专门的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由校级领导、疫情报告人、班主任组成。

学校疫情报告人为胡楠。疫情报告人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2.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性疾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4.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5.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其他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学校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数超过1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3.医源性感染暴发; 

4.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6.严重威胁或危害师生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露事件; 

7.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内容、程序及时限 

学校建立由教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的三级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常规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专用登记册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2例或者连续2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第一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方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电话:8542949

教育行政部门电话:8517151

五、监测与报告 

1.各科室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给校长,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并立即与医疗部门联系到指定医院治疗。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4.疫情报告流程:班主任→医务室→校长→卫生防病中心。 

六、学校全面负责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1.各科室都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强化卫生管理,明确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防止各类传染病传播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学校群、板报、橱窗等校内各种宣传手段,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知识和健康知识,培养师生良好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认真做好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4.加强医务室建设,积极发挥校医室的功能作用。 

5.总务处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加强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6.相关科室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设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质储备。 

(二)指挥与组织 

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的启动立即报教委批准。应急预案启动前,学校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认真做好我校的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七、责任追究 

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口市兰高镇大张家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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