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宁委员: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我市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提案收悉,经与市住建局沟通意见,现答复如下:
数据共享方面:目前,市住建局的房产交易备案数据和我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已根据市大数据要求汇交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可通过共享接口获取共享数据。例如,通过与大数据平台的对接,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等业务时,身份证明、预售备案信息及合同等数据可直接共享获取,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既保障登记安全,也方便企业和群众。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则为市住建局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房屋合同网签备案、保障性家庭核查、租赁补贴发放等业务时,提供共享数据支撑。
对外查询方面:除在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窗口查询服务外,我局陆续搭建“烟台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律师云查询”以及“不动产+法院”等平台,为群众、律师和法院等提供在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市住建局通过“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爱山东”,提供相应查询服务。
综上,根据市大数据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单一查询服务,在我市已经实现。但在对外统一提供查询服务方面,鉴于数据资源现规定是“谁生产、谁审核、谁提供”,暂无法由一个部门统一审核后对外提供。
据悉,2024年6月17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大数据局联合印发《烟台市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按照“创新应用、共享开放”“市场运作、挖潜增效”等原则,由数据运营单位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坚持“一场景一授权”,打造一批具有创新性的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增强数据资产的共享性和普惠性。下步,我局将积极联合市住建局、大数据局等部门,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信息数据共享,做好数据共享应用场景的建设,提高对外查询工作的便捷实效性,切实解决好群众、律师、法院等现存的多头查询问题。
感谢您的理解,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不动产登记工作。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