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凭户口簿或房产划片(须是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同一户口簿中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具体划分如下:1.按户口划片:户口在东莱街道、下丁家镇、七甲镇、石良镇、兰高镇、诸由观镇的划片在龙口一中东校;2.按房产证划片:房产在东莱街道(南山路以东)划片在龙口一中东校;3.户籍不在我市,学籍在我市,但在我市无房产的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所属的镇街区划片。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招生总数为800人,其中自主招生总计划为11人。
三、招生程序:
2024年烟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14科总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参考。录取分批次进行。
(一)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1.统招生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阶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自主招生录取。音体美等自主特长招生和基于“强基培优计划”的自主招生数量一般均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学生本人自愿报考,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学校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并依据公布的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录取,并不再参加填报志愿。学校要严格工作纪律和程序,并通过学校、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开。要保证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特长测试要全程录像并留存资料。
(二)志愿设置
按划片情况对所有考生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选项做出限定,划片在龙口一中东校的,一志愿只可填报龙口一中东校,划片在龙口一中的,一志愿只可填报龙口一中。
另外增加调剂志愿,一志愿填报“龙口一中东校”的,调剂志愿限报“龙口一中”,一志愿填报“龙口一中”的,调剂志愿限报“龙口一中东校”。
(三)录取办法
1.各公办高中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体育或艺术特长招生:按各自招生简章录取,并按实际录取人数,从总招生计划人数中扣除。
2.统招生录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统一划线录取1000人,按一志愿录取到各公办高中。如最后一名有总分并列的情况,则按照一志愿全部录取。
3.指标生录取:各公办高中剩余计划按综合评估情况分配给各初中。以初中为单位,根据指标分配数量,按一志愿录取到各公办高中(指标分配人数由教育科提前计算并在录取时导入录取平台)。指标生录取设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线由教育科提前计算并在录取时导入平台),控制线上录取数不足,指标作废(允许未完成指标的乡镇学校在线下10至30分内录取)。如最后一名有总分并列的情况,则全部录取。
4.统招生补录:如各初中有未完成的指标,则汇总未完成的指标,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全市统一划线录取,并按一志愿录取到各高中,录满相应高中招生计划数为止。如最后一名有总分并列的情况,则全部录取。
5.调剂录取:若某高中控制线上录取人数未满招生计划数,则从填报另一所高中志愿、服从调剂且未被录取的学生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满招生计划,如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又不服从调剂的则落榜,空出的招生计划,从控制线下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志愿或调剂志愿,录满招生计划。如最后一名有总分并列的情况,则全部录取。
四、招生条件:
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有我市户籍和学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区市报考;既无我市户籍也无我市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市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我市户籍市外学籍的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区市报考;无我市户籍但是符合当地接收条件并在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和外商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区市报考,在招生录取时应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市教体局教育科负责审查考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编场工作的通知》(烟教招发〔2024〕8号)要求,统一在4月11日至14日进行。初四年级学生由学生本人登录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报名。
五、咨询电话:
龙口第一中学东校教科研 0535-8507499
六、资助/救济途径:
龙口第一中学东校党务办 0535-8547888
龙口第一中学东校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