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招远市第十六中学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6-20      来源: 招远市第十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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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

(1)学校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相关处室负责实施防溺水教育管理。

(2)学校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联防联控机制,与当地政府和社区加强沟通和联系,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学校发动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等对发现的周边水域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做到尽快整改。

2.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

(1)学校要定期通过安全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学生不私自到海边、水库、山塘、湖泊、河流、涉水矿坑、槽探(浅井)、地面沉陷积水区等地游泳玩水的意识,并教会学生避险、自护、自救、求救常识,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手拉手盲目施救。

(2)学校要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假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半小时),定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提醒。可结合学校实际活动,开展防溺水手抄报、征文、演讲比赛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3)学校要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通过订立小组公约形成相互提醒机制。对于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的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4)学校要关注重点人群,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人群要格外关注,强化安全教育和提醒。

(5)学校要在校内广泛张贴防溺水常识,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溺水安全。

3.强化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各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必须检查班级人数,如有缺勤的学生,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必须联系家长(监护人)清楚学生缺勤原因,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校的,要联系家长共同查找学生行踪,必要时请公安部门介入处置。保安、门卫认真履行安全保卫职责,没有班主任同意和家长来接,不得让学生单独离校。学校(任课教师)组织各类室外活动时,教师必须管理好相应班级学生,做到管理不脱离视线。

4.强化家校联动

(1)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平台、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校外期间对孩子的教育与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共同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工作。

(2)学校要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发放给每一名学生家长,并将家长签字后的回执全部收回,妥善保管。

(3)节假日期间,学校要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短信提醒,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组织学生、家长观看防溺水宣传片、访谈节目等,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5.强化社会共治

(1)学校要与当地政府和社区一起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周边不适于游泳的水域设立警示标识,提示学生不得下水。

(2)学校要发动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等对周边水域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做好应急处置

(1)启动《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营救。

(3)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和后续处置工作。

学校要落实安全责任,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招远市第十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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