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当年10月15日前办理
办理报停业务的用户,须户主或委托他人(需带户主身份证)在当年10月15日前到热力服务厅办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1、属室内控制阀门的用户办理报停需收取押金,押金退还从次年1月1日起,至本供暖季结束止,需二次进户检查,无违规现象,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用户凭身份证退还。
2、凡供暖期间在住的用户不允许办理报停。
3、主楼与阁楼之间有室内楼梯的、二层楼住宅和多层门市不允许单层报停。
4、报停用户预留联系电话错误、联系不到或不配合等情况,则视为无效报停手续,需交纳当年采暖费。
5、办理报停后,如阀门锈蚀或其它原因无法关闭,需用户自行更换阀门,并通知我公司工作人员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办理报停。如用户不配合更换阀门等情况,则视为无效报停手续,需交纳当年采暖费。
6、在稽查过程中,对不配合稽查工作、损毁封条或私自开暖的用户,需全额交纳采暖费,否则,依法催缴或断暖。来年不允许报停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己承担,望广大用户相互监督。
办理地址:滨海热力服务厅 (海梦苑小区西门南60米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