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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4590/2024-10668 成文日期: 2024-06-12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读写工程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4-06-12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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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烟发〔2019〕13号)、《烟台市“十四五”教师教育行动计划》(烟教发〔2022〕7号)、《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幸福教师”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烟教发〔2023〕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实施中小学教师读写工程。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市各级教研机构和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三、主要任务

《指导意见》共计四项主要任务。一是倡导全员阅读。以区市、学校为实施主体,以骨干教师、青年教师为主力,组建若干个区域教师阅读共同体(群组、沙龙),创设阅读氛围,推动教师全员阅读。二是实施名师领读。组织各级领军人才开展荐书、领读活动,每年遴选一批市级“阅读推广人”,开展“共读一本书”等系列领读活动。三是鼓励以读促写。以提升教师专业写作能力为目标,邀请知名教育专家、教育期刊编辑等业内专家通过专题讲座、实例指导等方式开展教师读写培训,强化专业指导,提高教师专业表达能力。四是推介读写成果。市、县、校要建立教师读写交流展示平台,展示优秀读写作品,推介典型读写成果。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读书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烟台中小学教师“读写工程”领导小组,做好工程的统筹规划与实施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二)提供支持保障。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为读写工程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要用好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经典共读”栏目提供的电子图书等各种资源。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媒体开展“烟台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读书人物”宣传推介活动。
       解读单位:烟台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35—210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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