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龙口市第十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日期: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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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最新资助政策文件《关于报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分解意见的紧急通知》,龙口市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由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由每生每年1250元提高到1500元;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由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625元,初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由每生每年625元提高到750元。

我校为寄宿制初中,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龙口市第十中学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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