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日期:2024-06-01     

字号:

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 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应当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 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置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 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及提供相应的费用清单等。

4. 医院要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 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公示工作,做到定期更新。

烟台市蓬莱人民医院

2024.06.01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