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 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摸排管理制度。
二、学校政教处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 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 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班主任对本班存有特异体质学生进行 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每学期将摸底调查的信息立即反馈给政教 处。
三、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 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 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卫生室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班主任 应当保密。
四、对监护人书面告知的、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 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 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 议其请假。
五、集体活动(如运动会)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 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 近况做好全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六、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 任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