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烟台高新区杏坛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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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区杏坛中学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新区工委、管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纲要,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经校委会多次研讨,拟定出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组织落实我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共由13人组成,具体分配如下:

组 长:刘延顺

副组长:孙静东、王炳江、李晶、任海涛、杨慈辉

组员:孙晓东、吕继新、沈晓燕、曲志伟、林金凯、张秀梅、王斌

二、具体措施:

㈠加强师生法制教育,树立学生遵纪守法观念。

1.学校利用间周三活动课到放学两个小时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

2.利用班会、晨会、活动课等时间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3.利用政治课,向学生进行系列的法律常识教育。

4.学期初,邀请区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向学生进行法制报告。并组织学生开展讨论,写出心得。

5.学校每间周进行一次班级“自查、互查”活动。针对校外违纪的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严重违纪的学生进行通报、警告等处分。

6.学校采用演讲比赛让学生接受懂法、守法学习。

7.采用家长会形式让学生家长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守法教育。

8.利用节假日让师生向社会宣传法制教育。

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证学生心身健康

1.落实计划:

学期初,学校均制定出《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伙房工作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管理标准》、《门卫安全保卫检查制度》。学期末,每生均制定《安全学习计划》,并与家长签定安全公约(以一封信的形式)。

2.采取措施:

⑴学校每学期,每月、每周的工作中,都向师生强调安全工作,新学期开始,节假日、双休日,学校重大活动(运动会),学校向师生讲安全,定公约,并落实安全措施。

⑵学期初,邀请交警队领导做交通规则报告,假期前,学校召开师生安全工作大会,让学生制定出安全计划,一式三份,家长签字盖章,学校、家长、学生各持一份,学校向家长发出“给家长一封信”,并让家长签字。学期初,每生写出一份交通安全计划,家长签字盖章,每天晚学,领导、老师轮流值日,负责疏散、保护学生安全过马路。

⑶严格伙房管理,保证师生饮食安全。学校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伙房饮食卫生大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⑷总务处负责每月检查一次学校建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证学校无危房。

⑸由政教处负责检查白天是有不法分子到学校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⑹每天晚上,安排两名安全专门人员分两班巡夜,节假日、双休日的白天安排一名女教师值日,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再报上级有关部门,并记录。

⑺学生大批上下楼道时,由老师监护进行。

⑻学校主要道路,晚上设路灯,学生宿舍门前设路灯。

⑼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包括床铺、整修,巡夜教师对学生宿舍的监护以及宿舍的防火设施等。

三、加强校园文明建设

1.强化师德建设,从各方面关爱学生的成长。

2.设立校长信箱,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严肃处理。

3.彻底杜绝赌博和变相赌博现象发生。

4.杜绝教师越级上访。

四、坚决按收费卡收费

任何领导、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收费,否则,严肃处理。

二、高新区杏坛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     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消防管理条例》,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政教处、总务处、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发电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高新区杏坛中学交通安全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了高新区实验中学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 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四、高新区杏坛中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门卫工作

1、专人负责,定时上岗,每天上午6:50上岗,晚间6:30下岗。

2、校外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校。

3、校内禁止骑车。

4、上课时不准到教室找人。

5、教职员工须持请假条出校,否则按旷工论处。

6、门卫要做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二、夜间值班

1、每晚2人值班,从自习开始上岗,分上半夜与下半夜两帮巡回检查。

2、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宿舍、仓库、实验室等处的安全情况。

3、主要负责住宿生安全方面问题。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尽职尽责,不得玩忽职守。

三、导护值日

1、从周一到周六每天由领导和教师8人组成导护检查小组。

2、检查时间:每天从6:30开始到夜间9:15熄灯后。

3、检查范围:

⑴师生迟到、早退、旷课、旷工的情况。

⑵课间秩序、自习纪律、课外活动的情况。

⑶宿舍纪律、按时作息、保证安静。

⑷学生的行为活动是否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评比制度:

⑴每天的值日小组须及时把情况上报政教处。

⑵政教处每月一次总结。结果下发级部

⑶政教处每学期对24个班级进行总结,按量化分值评选先进班级,并纳入优秀班主任考核之中。其中规范扣分8%纳入班主任考核,6%纳入班教导会考核。

四、节假日护校:

1、每逢节假日由领导、教师组成护校小组,每天7:00上岗,下午5:30下岗。

2、每天负责检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仓库等处的安全情况。

3、负责电话、信件、通知等的传送,报刊资料的接收。

4、做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严格交接手续。

五、安全教育

1、每年三月最后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其间要大力进行安全教育或请交警队做交通规则教育,或请派出所做人身防卫和临危自救等教育。

2、每周五晨会班主任要做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

五、高新区杏坛中学保安工作要求

一、早起床后,6:25保安负责将2#、3#楼西大门打开,迎接学生到校。随后于6:30在东门口设置好门前隔离带。学生入校时段,两名保安人员手持器械分站门外隔离带两头(一人在南,一人在北)维持教师车辆停放和学生进校秩序及维护学生过马路安全,值班时间到7:30。

二、上午时间:7:30到11:50,两名值班人员一人在校内巡视,重点是监视2个教学楼和东面学校围墙,看是否有外人进入或者学生私自外出,同时监督学校施工人员施工,制止学生进入施工场地。另外一人在传达室。主要负责:

1、按学校要求认真填写好各项记录,上课期间,封闭校门。学生一般不得出校,如需出校者,保安人员必须收取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并登记在册,方可让行。

2、校外人员来访,无论因公或因私,都要先电话联系被访人,确定后再登记其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方可准入。

3、学生家长来校送、取学习用品或特殊情况接送学生,原则上由保安通知学生到传达室交接。如确需入校处理,必须联系被访学生班主任,确认并要求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方可准入。

4、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出示证件并填写《来访登记表》,门卫保安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保安应及时阻拦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5、不得让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需登记车牌号、驾照号后方可指定位置停放。学生在室外活动时间禁止一切外来车辆进入学生活动区域。

6、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校长室或值班领导。

逢双休日,白班保安要坚持每小时一次校园巡视,未经领导同意,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学生)在校园内活动。

三、中午时间:11:50到14:00,一人在传达室值班,负责常务性工作,另一人在校园内巡视,重点监视教学楼东大门是否有外人进入。

四、下午上课时间:14:00到17:45,要求同二。

五、晚饭时间:17:45到18:15,要求同早一。

六、晚自习期间:18:15到21:00,一人在传达室,一人在校区巡视,21:00后及时关闭教学楼所有大门,并检查楼内所有门窗、水电是否关闭。晚睡期间一人在传达室、一人在教学楼内值班。

六、高新区杏坛中学安全检查制度

为彻底实施山东省《中学生安全教育》精神,为祖国的四化建设培养出大量的健康而优秀的人才,确保每个学生的人身安全,使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征求学校的各部门意见,并经校委会多次研究讨论,拟定出本学年学校安全检查制度,并由领导、教师及学生监督执行。

一、组织落实:

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共由13人组成,具体分配如下:

组 长:刘延顺

组 长:刘延顺

副组长:孙静东 王炳江李晶任海涛杨慈辉

组员:孙晓东吕继新 沈晓燕 曲志伟林金凯张秀梅王斌

各部门、各班级自行拟定,层层安全领导小组。

二、具体制度:

以下各条望各部门严格执行,否则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1、非本校人员进入校门须到达传达室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入校。

2、骑自行车的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下车,学生校内禁止骑车。

3、各种机动车辆进校、出校,须经传达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4、夜间九点半楼门上锁,关闭大门,无特殊原因不给予开门。

5、校内禁止酗酒,若有酗酒闹事者严肃处理。

6、禁止学生在校内打闹追逐。

7、严防火灾,图书室、实验室等管理人员应熟练对灭火器的使用,以防意外。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进宿舍,违者给予纪律处分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8、用电由专人负责。学生不得乱动或修理用电设施,防止触电或引发火患。

9、学生不得私自配用宿舍钥匙,节假日必须将宿舍门窗关好。

10、非就寝时间,不准随意进宿舍,如有急事者,需出示班主任证明,并由双人结伴方可。

11、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寝室,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寝室。更不得学生之间谈情说爱。

12、住宿师生不许使用电热毯,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白天必须将插头拔下,否则处以50--100元的罚款。

13、任何人不得招引社会不法青少年到学校,否则严肃处理。

14、不经学校同意,不得让校外人士到我校教师或学生宿舍就寝。否则一人次扣引进者5分。

15、各部门、各级部必须按校方规定停放及锁好车辆。

16、各宿舍必须按照校方规定细则整理好宿舍,舍内保持清洁、整齐、统一。

17、各级部每天都必须有教师及校领导配合交警人员搞好学生放学队伍的疏散工作,保证学生交通安全。领导、教师必须到位。

18、假期白天、夜间轮流值班的教师必须按要求认真负责,以保证夜间校园的绝对安全,否则将严肃处理值班教师。

19、各级部、各班主任必须利用晨会、班会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止不法侵害安全,严防被社会不法分子所利诱和拐骗安全,不私自到有水等危险的地方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而且校方将不定时的抽查学生。(下同)

20、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时,必须在体育老师或班主任老师和监护下进行。

21、大型集会、野外活动前,班主任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纪律等安全教育。

22、学生上下楼时,导护值日老师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地对学生进行监控,若发生意外,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否则严肃处理导护老师。

23、劳动课前、班主任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劳动安全教育。

24、各班主任必须对学生进行地震预防与自救知识的传授。

25、各班级在汛期来临前,必须向学生进行防汛自救教育,总务处设置好排水设施及准备好防汛工作。

26、同学之间、教师之间不得打架,更不得拉帮结伙,搞小集团活动,学生不得辱骂老师,老师不得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否则将严肃处理。

27、好天宿舍必须将一面的窗户全部打开通风,宿舍内必须保持洁净,宿舍被褥、褥垫必须每月凉晒一次,褥单每月换洗一次。

28、在校生必须做到勤换衣服、勤洗头、勤修指甲等保持个人的整洁卫生。

29、伙房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饮食的质量,绝对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否则将严肃处理分管伙房的领导及伙房工作人员。

30、锅炉房、伙房必须注意用火安全,否则由其工作人员负责一切经济后果,并严肃处理其工作人员及负责领导。

31、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校外买冷饮、食品等。

32、学校领导应经常检查学校的建筑设施等是否有问题,若有应及时进行维修。

33、新学期及假期必须作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让学生写好安全公约,并一式三份上交班级、学校各一份。

34、假期必须做好防学生溺水工作。学校安排领导、教师每天导护海边、水库、辛安河、池塘,且必须到位,否则进行处理。

七、高新区杏坛中学安全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让家长放心使社会满意,经校委会研究讨论拟定出本学期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学期初每个学生写出安全公约一式两份家长签字盖章班主任保存一份。

二、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写出安全骑车保证书,家长签字盖章,班主任保存。

三、班主任于学期初写出班级安全计划,利用周一晨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周五晨会重点强调交通安全。

四、各班级设立分管安全的干部,定期检查安全情况。

五、利用校报、级部报、班报专栏、广播之声、德育视频、《尚书林》等全方位向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六、强化体育教师上体育课时的安全监护工作用班主任教师在学生进行活动课、微机课、电工课、劳动课、集会、集体外出等的安全监护作用。

七、强化伙房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知识学习加强食堂安全检查工作。

八、学校每年举行一次安全知识竞赛。

九、每学期学校进行一次逃生自救演练活动。进行一次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知识讲座。

十、每学期不定时聘请交警队、公安局政法委等有关人员来我校进行安全法律等知识教育

十一、加强领导、教师的值日及护送学生晚学后过公路的监护作用以及辛安河桥头、交叉路口护送学生监护作用。

十二、强化电工用电安全学习,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十三、及时整修危房等不合作合格建筑。

十四、强化昼夜值班人员的责任感。

以上各条望各级部、各部门认真实施、否则学校将严肃处理。

八、高新区杏坛中学安全用电制度

用电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工作的一部分,由学校校长亲自抓,由学校后勤副主任具体实施落实,从而切实保证学校用电安全运行,保证安全用电工作切实可行,安全运行,保证学校的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绝对安全。

为保证安全用电工作正常运行,学校设校内电工一名。(由高福兵同志负责)

学校每学期定期召开用电安全工作,具体讨论落实用电安全工作,对于用电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及时不失一切代价加以解决。

切实做到用电安全工作的存在的每一个具体问题,要求电工做好用电工作每一天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对于存在问题及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校长。保证用电安全工作做好一切工作。要求电工每天勤查线路,每月由校级干部亲自检查、督查。

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要求每周反复教育学生不要乱动学校一切电器及触摸电线,禁止私自用电器(充电器、收音机、台灯、电褥等)。

严禁校内教师、职工私自乱接线路。因教学确实需要用电,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电。严禁教职工在宿舍、办公室乱用电器(电炉、电热器、电饭锅等)。冬季电褥取暖的使用必须与学校签定安全用电合同。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电褥。

九、高新区杏坛中学门卫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1、非本校人员进入校门须到达传达室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入校。

2、骑自行车的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下车,学生校内禁止骑车。

3、各种机动车辆进校、出校,须经传达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4、夜间九点半大门全部关闭,无特殊原因不给予开门。

5、学生在校时间,本校教师外出喝酒的不得进入校门。

6、不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外人到本校师生宿舍就寝。

7、严禁携带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门。

8、任何人不得招引社会不法青少年进入校门。

9、如有特殊情况,门卫必须及时与校方联系。

十、高新区杏坛中学师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师生外出突发意外事故的危害,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我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学校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严格控制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全校各班级、团组织及学生社团等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

第三条 拟组织外出活动的集体须首先经学校或指导老师的批准,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及完备的安全措施,落实负责同学及带队教师。

第四条 集体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地、就近”的原则,活动前应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情况,凡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

第五条 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应事先与乘坐车船的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租借无营运证照、无年检证照及性能不良的车船出游;坚决杜绝超载现象。

第六条 如需通过旅行社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要慎重选择实力强、资质好、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第七条 外出活动方案、安全措施等前期勘察准备工作落实后,按以下流程进行申请审批:部门制定学生外出活动申请书—政教处—校委会

第八条 对于违反规定,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班级或团体,将追究组织者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条 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事故时,活动组织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第一时间内向110、120或119报警,并马上向学校汇报。对于事故中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失加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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