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永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全面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烟台“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根据《烟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凝聚攻坚合力,有效推动了行动的深入开展,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全市2504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累计治理率达44.12%。一是抓标准。我们坚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推进,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以图试例、以图为样,让基层准确把握整治标准。二是抓督导。通过市级督导、“无人机”航拍等方式,不固定时间、不固定次数,督重点、抓后进。三是抓整改。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管理平台,对航拍发现的问题实行反馈、核实、整改、督办、销号的闭环管理。
(二)不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力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是一场游击战、突击战而是攻坚战、持久战,重点要在长效保持下功夫,鼓励镇街、村探索创新方式和防范,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建设、监督主体作用。一是建机制。鼓励村庄通过村两委、党员发挥主场作用,形成党群互动、网格互融、邻里互助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倡导村庄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写入《村规民约》,明确义务责任和约束条款。二是强宣传。将宣传、动员群众贯穿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过程,指导县镇制发多媒体宣传信息,鼓励村庄开展入户宣传,引导群众养成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三是树典型。部分区市通过APP或微信群等方式,收集问题点位,公开曝光,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目前,全市累计评选出省级文明村镇276个,国家级文明村镇22个,美丽庭院覆盖率达25%。
(三)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积极推进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乡村宜居宜业水平。一是夯基础。出台《烟台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烟台市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重点项目清单》,明确了农村路、水、电、通讯等8项工作目标任务,逐项细化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各项任务有序高效推进。二是建机制。对每个年度的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全部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季调度、半年总结”工作机制,确保全市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全部按时序完成。2023年完成投资61.04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2135公里,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1.2万户,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率分别达到97.3%、76%,对580个村庄进行单村供水改造,300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面。我们将继续按照《烟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围绕“抓标准、抓督导、抓样板、抓机制”,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
(二)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方面。进一步引导基层通过建立完善“门前三包”、街巷长制、积分制等制度,引导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将环境整治内化为一种习惯,积极探索“红黑榜”“信用+”等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形成一批能复制、可推广的“烟台模式”。
(三)在农村基础设施统筹推进方面。根据《烟台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抓好各类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调度工作,确保各类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同时,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做好2024年烟台市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重点项目跟踪调度工作,完善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各类项目落地见效。
衷心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多为“三农”工作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真知灼见,积极工作,开拓创新,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水平。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