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各类考试平安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每次考试,命题、监考、阅卷、登分、统计,均确保无作弊行为。否则予以重罚。
2.学校组织的考试,试卷由各备课组提供,确保试卷不泄密和难易适当,以比较准确地衡量出教师的教学成绩和学生的学习成绩。
3.严格按照预设考试时间进行考试,考场上,纪律严明,学生不作弊。
4.学校组织的考试,由任课老师阅卷、登分并统计成绩。
5.每次考试后,学部、任课老师做好质量分析。学部要开好总结大会,表扬学习好的同学和质量高的班级,不断调动师生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
6.对考试作弊的学生严肃处理,必要时开除;对考试作弊的教师给予辞退;对失职或者泄密的领导、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7、平时,任课老师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练习时,也要确保学生不抄袭。
8.校长对各学部组织的考试认真督查,列入对学部的考核。
9.由教研室组织的考试除上述要求外,按教研室要求执行。
10.学业水平考试等省市级考试按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