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初级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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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

组长:王爱娟(校长)

副组长:杨树勇、高茂生

成员:衣美琴、薄遵强、房承山、邰海伟、王永强、耿亚琼

二、职责分工

组长: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负责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安全、卫生、人事财务、校际关系等方面的组织与管理;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决策;制定学校工作计划。

2.对教务处、总务处、年级组、团支部等组织工作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与评价;协调、处理各种关系。

副组长:

1.全面协助校长工作;协助校长处理学校日常事务。

2.指导、检查、督促教务处、总务处、年级组等职能组织工作落实情况;定期与校长、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年级组沟通联系,交换学校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教职工分工协调与管理。教师考勤。(请假审批、登记)

4.负责安全、卫生教育工作的布置、检查落实工作。

教务主任:

1.组织指导全校教学、教研、课改工作。制定教学、教研工作计划、总结等。教师任教分工、课程、时间表编排。

2.组织教师进行教育理论学习,新课改、远程教育、电化教学、教学方法的改进与教学艺术的提高等教学活动,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3.制定教师教学常规,检查、指导教师教学工作。制定教师培养和发展方案,培养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4.教学用品的发放回收、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的管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

5.教育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对教学工作方面形成决策。

6.教学氛围的营造。

7.教师考勤、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的检查,教风、学风教育等。

8.教材征订。

级部主任:

1.对本年级组师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形成本年级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全面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2.对本年级组师生的安全、卫生、教育教学工作等全面实施管理,是本年级组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协调班主任、科任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的各种关系并进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管理,形成决策。

4.定期召开年级组教师、学生、学生家长会;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理化的建议、意见。

三、履行职责要求

1.各组织负责人必须做到职责明确、积极主动、忠于职守,分工合作,胸怀大局,以身作则,精诚团结。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2.精心筹划、组织安排;用好手中的权,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不斤斤计较,坦诚相待,坚持原则,办实事。

3.目光要敏锐,思想要清晰,大脑要清醒,带头执行上级、学校的各项决议,严格要求自己,不违纪、不参赌、不散布消极议论,事事处处要走在师生的前面。

4.工作要做细、做实,要善于发现问题,深入调查,及时上报或处理。坚决取缔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等自由主义工作作风。

5.对于工作拖沓、办事不力,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组织责任人要在班子会或教师会上说清楚,并承担责任。

6.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倾听群众意见,虚心学习。不断改进。做好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的组织者、指导者、服务者。


教学工作委员会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规范和强化学校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推进教学改革,改进教学管理,及时确定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检查和评价教学工作等,更好的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职责

1.研究决定教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审议通过学校教学和科研管理文件。

3.监督检查教学和科研管理文件的执行情况,评价教学、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情况。

二、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

1.人员组成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学校中层、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组成。

2.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

主 任:王爱娟

副主任:杨树勇 高茂生

委 员:衣美琴 马波 原蕾 房承山 邰海伟 王鸿灏 阚丽蓉 耿亚琼 王永强 薄遵强 李宜书 季月珍 张文星 李晓洁 李娟  刘菲 尚君 陈涵 邹莎 车汶宣 张琳 徐加红 李文斐 孙雨迎 刘艳利 李静  类成东 穆慧菊 赵晓燕 薄遵强 原文静 于绍玲 刘宝艳 王大鹏 吴萍   蔡国龙 姜丽娜 

三、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1.校长每周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成果,关注研究教育教学前沿动态,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反思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2.教学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各个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并根据情况提交委员会会议处理。

3.工作委员会每学期定期督导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审议工作计划、执行、检查和总结情况。

4.根据工作需要,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职能管理部门建议,或五分之三以上的委员建议,可以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审议制订相关的教学管理文件等。

5.各委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在决议中有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会议有效,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有效。

6.主要教学及教学管理文件必须在教学工作委员会上讨论表决通过后,报校委会审批、发文执行。

7.委员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教学工作检查督导制度

教学工作检查和督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教学工作督查机制,进一步抓好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常规工作的有效落实,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检查主要由教务处和教研组长实施,范围包括教师的业务学习、技能训练和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理论学习情况。学校检查组每学期集中检查一次教师的业务学习笔记,看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鼓励教师超量完成学习任务。每学期教师业务笔记按学校要求完成。

三、检查教师基本功训练。教师要按学期初学校制定的基本功训练计划,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四、每学期初学校各集中进行一次教学工作检查,主要检查教学各种计划的制定情况、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等。学期中和学期末各进行一次教学常规的集中检查。

五、检查备课情况。学校每月末自查一次备课,看备课是否及时认真,教案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建立推门听课制度。教学委员会成员每周听课不少于三节。推门听课主要检查有无违反教学常规的情况,授课质量是否合格,听课后应及时和教师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指出不足。

七、不定期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调查,了解教师平时上课的情况。

八、学校每学期不定时对学生进行作业问卷调查,并做好必要的记载,具体检查作业是否规范,作业量及难度是否适中,是否及时认真批改,发现问题,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九、每个教师在期中、期末考试后都要做好教学质量分析,教务主任在汇总全校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分析各年级每学科的教学状况,指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措施。

十、校长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教学工作督查,督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和教务处,作为改进教学工作的依据。对违反教学管理规定,造成教学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管理部门有关责任。

十一、学校定期进行教师、学生、家长问卷,调查他们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师的教学态度、专业水平和能力、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质量等方面的认可程度,以此来评估、指导我们的教学工作。


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一、教学计划

1.任课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和依据学校教学计划的总体精神和要求,做到三个“熟悉”:

(1)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的学年、学期教学任务。

(2)熟悉教材:通读教材,做到充分理解教材的结构和内部联系。

(3)熟悉学生: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双基”以及能力和创新情况;了解学生的学风、学法等情况,充分预计到完成教学目标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等。

2.各学科学期初制定出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写于教案首页;内容包括:目的要求、教材分析、学情分析、相关措施、教学进度等。

3.从教案次页开始书写每一单元的教学计划(当学期有几个单元,需写几个单元计划),单元教学计划须在一个单元教学开始之前,超前一周制定出来,其内容应包括:单元名称、单元教学的目的、要求、本单元的知识结构、重点、难点、学情分析、课时分配、备课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采用的教法、必需的教具,该计划完成后,须呈教研组长负责检查审定。

二、备课

在全面掌握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各科教师授课前要做到“五备”。

备教材——

1.要求认真钻研教材

(1)通读所任学科各册课本。

(2)弄清所任级部学科教材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3)把握各学期教材各单元、章节的重、难点。

2.依据课程标准规定之基本内容、正确、科学地使用教参书等参考资料,切忌盲目照搬照抄。教师要掌握与教材有直接关系的补充教材,印证掌握知识的准确程度,提高驾驭教材的能力。

3.根据教材内容的重、难点和教学目的要求,确定教学的具体步骤、课堂教学结构、教学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所需的时间。

备学生——

课前、课后要了解学生学习每一单元、章、节知识的态度、基础、能力、学法和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的信息。据此而预见学生在学习新知识时会出现的种种困难,以求教学时心中有数,便于正确指导。

备教法——

一般要求从教学内容、目的要求、学生年龄及心理特点等项着眼,选择最佳的教法。所选用的教法必须是充分体现“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练为主线”的三原则。充分体现“两主”的要求,实事求是地采用启发式、探索式等教法。

备辅助教学手段——

即指多媒体教学,各种软、硬件的操作使用等,必须课前反复演练,直到能正确使用,心中有数;理、化、生等实验仪器、药品的正确使用,演示等,均需认真准备。

备学法指导——

各科教师必须根据教材实际情况,针对学生学习实情,作出学习该单元、章、节的方法指导。

在“五备”的基础上,然后要写出单元教学计划和分课时教案。“单元教学计划”和“课时教案”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课时教案的基本内容

1.所有学科在授课前必须备好课,有完整的教案。手写教案封皮必须写明:使用日期、学校、年级、学科、姓名;教学计划,写于教案首页、从教案次页开始书写每一单元的教学计划;每个教案内容应包括:课题、课型(新授、复习、练习、讲评、自习、实验等)、教学三维目标及处理方法、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及处理方法、授课日期、课型、教法、学法、教学准备(学具)、学情分析、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备课(分必作、选作及布置意图)及课后反思等。每学科建立本年级教材的的学科资源库(含教案、课件、音视频资料、习题等)。

2.电子教案要求统一上交word文档,每课时一个文档(每个计划单列一个文档),教案数量按照文档数目计算。每课时或计划要求的项目和手写教案相同,格式统一按照上交材料格式排版(重点内容可使用不同颜色)。每个教案内容要求按照学校统一格式。上交时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包括学期计划和每单元一个小文件夹,单元文件夹内包括单元计划和课时教案。每个文档文件名为课题名及课时。

(二)基本要求

1.要坚持每周集体备课。备课的过程中同级部、同学科要集体制定好“单元教学计划”,集体研究各章节的三维目标及重点难点内容,并要形成集体备课的记录存档。

2.各科教师均要有各自独立的分课时教案。决不允许使用旧教案,甚至抄袭、沿用他人教案或教参书。无论老、中、青教师必须每学期撰写出符合学情的、切实可行的新教案。同一年级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综合实践教案要编写统一的电子教案,教案数量为周课时数和授课周数的乘积,内容要求与其他课程相同。

3.教案、计划要完整详实,注重实效,书写须用规范字,作业备课要分必作、选作,有层次性,明确布置意图。

4.定期检查与抽查结合,检查结果作为量化考核的依据.

三、上课

1.传道、授业、解惑、培养创新力量是教师授课的四项基本任务。这四项任务,要在授课过程中互相渗透,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所有任课教师都要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全面完成授课的基本任务,忽视或缺漏其中的任何一项,都是授课教师的失职。

2.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的主体阵地在课堂。要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要强化师生双方的“堂堂清”意识,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课前须按课标和教材的要求,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备好本课所需的各类教具、仪器。授课时,教师须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抽烟,不得干私活,不得看闲书,不得与外界人员闲谈。并禁止外人在授课时进课堂干扰教师授课。教师必须在上课铃响前到教室,准时上课,严禁迟到;下课铃响,教师必须及时结束授课,严禁拖堂,确保学生休息时间。

3.每堂课要做到教学内容充实,目的明确,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掌握准确,处理得当。授课中不得有思想性、知识性错误。

4.要努力学习当代科学的教学理论思想,积极推进“和谐高效、思维对话”型课堂,逐步改进落后的低效教学模式,科学评价课堂教学结构,合理安排讲练比例,精讲精练。课堂教学既要面向全体,又要注意分类指导,因材施教,有重点地作个别指导,每一课要力求使每一个学生都有所得。

5.要特别注意学困生转化。各学科教师要开好班教导会,把学困生分科承包,落实到人;必须确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秀学生同样有意义的观念。

6.注意培养拔尖学生,要注意研究和发展其个性、特长,注意创造适宜的条件,使其个性、特长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7.教师授课要使用普通话,要坚持不懈地练好基本功。

8.板书须工整、规范、简洁。

9.教态自然、大方、亲切。要给学生做形象美、仪表美的典范。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时不得随意把学生逐出教室。

10.教务处将及时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档案记录,作为各级考评依据。

四、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一)作业的设置

各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适当降低作业的难度,作业要分必做和选做,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严禁以加大作业量的方式增加学生学习负担,甚至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要不断优化作业设计,在作业的内容上要精心选择、合理安排,在作业的形式上有所改革、有所创新。不要布置一些死抠课本、死记硬背、繁琐细碎、价值不大的作业。除基础性、巩固性书面作业外,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作业要设置必做和选做作业,要避免作业布置的随意性、盲目性,杜绝机械重复性的练习,提高作业的有效性。

学科作业改革的基本内容

实行作业审查备案制度,平时作业由年级和备课组负责审查,每周汇总一次上报教务处;周末作业在每周五第七节课前由年级统一审查汇总后上报;假期作业在正式放假前一天第七节课前由年级统一审查汇总后上报。作业的总量和类型要符合教学常规的要求。

(二)作业批改

1.作业批改须及时,各科正规作业要全批全改,并有适当的诊断性评语。

2.任课教师人手一册“批改记录”,每次作业都要详细记录,“批改记录”封面要写明使用时间、学校、学科、任课教师“批改记录”内容内容要记录完整,不能有空缺。

3.抓好作业的讲评。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要有准确的评定,充分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与不足,分析成因,提出改正的意见;进行等级评价,不得出现分数评价。

五、教师专业化成长

1.制订个人专业化成长计划。

2.基本功培训

(1)加强“三字一话、计算机应用、备课、上课、作业设计、课题研究”等教学基本功训练,写出心得体会。

(2)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做好记录,写出学习心得,并在学科教研会上交流。

3.业务学习

(1)自觉学习新课程理念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学习教育名著。

(2)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经常和同仁交流学习所得,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结合书中内容和个人感悟写好读书笔记,每周写摘录两篇,读书心得一篇。

4.听评课

(1)要求教师相互听课,并留有详尽的听课笔记。要注重评课质量。

(2)听课笔记要求日期、学校、班级、学科、授课人填写清楚,点评、总评齐全,用字要规范。

(3)不搞突击听课,要坚持每周听课1-2节。

(4)50周岁以下教师,每学期讲一节公开课。

5.每学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各1篇、教学反思2篇。

6.学年末组织教师业务素养考试(或参加局里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年终考核。

六、校本教研

1.学期初制订教研组教研活动计划,备课组制订集体备课计划。

2.组织做好集体备课,各备课组每周至少集备一次。

3.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完成承担的研究任务。

4.教研组每周组织一次教研活动,开展相关主题的研讨会,围绕三维目标的落实,制定本学科教改实施计划,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学习和推广本校和外地经验,结合日常教学开展连续性研讨,以此改进教学。

6.固定教研活动时间和地点。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初级中学

教学事故鉴定与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健全我校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预防并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第二条  教学事故是指教职员工在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中,因本人主观过错或过失所引起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或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教学语言或行为。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界定

第三条教学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三级,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二级为严重教学事故,三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第三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四条一级教学事故认定

(一)有关人员在各类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的内容,或散布封建迷信以及伪科学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二)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或使学生受到严重人身伤害。

(三)任课教师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和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停课、缺课,或非出于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迟到或提前下课等中断教学活动30分钟以上,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

(四)向学生泄露考题(包含协助学生作弊),或试题严重错误(错误率30%以上)未能事先发现,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五)主(监)考人员缺席或迟到达30分钟而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或未能严格执行有关考试规定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影响考试结果的有效性。

(六)工作人员或监考人员工作失职,导致一个考场试卷丢失,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七)考试结束时主(监)考教师漏收学生考卷,一个考场内收回试卷数少于应交试卷20%以上;或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遗失学生未评阅的试卷20%以上。

(八)因有关部门安排不到位或指导教师直接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实验活动中受到严重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九)教学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丢失学生原始成绩、教学安排资料等教学管理档案材料,造成严重后果。

(十)出具违背事实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明。

(十一)因个人失职造成事先无通知的停电,导致中断上课、实验、等教学活动,而主管部门未能及时派人修理,严重影响教学进程。

(十二)徇私舞弊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影响恶劣者。

(十三)一学期旷课3学时及以上。

(十四)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书刊、资料。

第五条二级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未经学校职能部门和学校教学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安排与现有的教学工作无关的教学活动,对正常的教学工作造成影响。

(二)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擅自变更已正式公布的考试安排,并造成严重影响。

(三)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擅离岗位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伤,必须送医院就医,或造成财产损失。

(四)在考试安排中漏排班级、考试课程,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

(五)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所发生的重大教学事故故意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

(六)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报表填写有误或漏报,上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

(七)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教学活动安排或有关教学文件传达和落实不及时或不明确,致使相关工作受影响。

(八)在教学活动进行过程中,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校医在接到通知后不能及时到位、抢救或转送校外医院,造成严重后果。

(九)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维修项目,又未能提前向使用部门说明,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已到上课时间,有关人员未打开教室、实验室、微机室及器材保管室等,影响正常上课。

(十一)教学仪器设备损坏,在已报修的情况下未及时进行修理,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二)不服从教学、监考等工作安排,劝说无效。

(十三)考试命题、试卷印制及保管过程中,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题。

(十四)应开课程未排入教学计划,影响正常教学。

(十五)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用上课学生参加其他活动,或擅自停学生的课。

第六条三级事故的认定

(一)非紧急或特殊情况,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变更上课时间或地点,或擅自占用教学场地,影响教学秩序。

(二)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请人代课。

(三)任课教师衣冠不整,如穿背心或拖鞋上课(必须穿背心或拖鞋上课的除外)。

(四)上课、考试时间打电话谈非学校工作内容或未将手机设置为无声状态,导致铃响干扰上课、考试秩序。

(五)上课、监考时抽烟、吃食物。

(六)监考时迟到、早退、擅离考场,或看书报、玩手机、做答案、闲谈等。

(七)无教案上课或提供不符合备课模板的电子备课。

(八)擅自将上课时间改为自习或自由活动,或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其他用途。

(九)实验、综合实践、校本课程、体育活动内容安排少或准备不充分,未按课标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内容。

(十)实验、综合实践、校本课程、体育活动中不认真进行指导,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或擅离教学场地,指导时间未得到规定。

(十一)向学生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十二)命题教师或单位不按规定命题,试题明显不符合要求。

(十三)错阅试卷、错评、漏登成绩。

(十四)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受轻害。

(十五)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教学文件、材料、成绩等。

第四章 教学事故的处理

第七条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一)教务处为教学事故责任的记录部门,事故的发现者有义务和权利报告教务处。

(二)教务处实事求是地填写《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并通知事故责任人所在级部(处室),事故责任人所在级部(处室)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

(三)一级事故由校长核定,二级事故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核定,三级事故由教务处核定。

(四)学校根据事故级别执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事故责任人所在级部(处室)及时将处理决定通知事故责任人,并进行教育。教学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如果对认定的事实或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10天之内向上一级领导申诉、反映。

第八条个人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一)对发生三级教学事故人员,由所在部门(各处室或级部)在本部门内给予公开批评,本人应写出检查并交教务处备案。

(二)对发生二级教学事故人员,给予全校公开批评及行政警告处分,本人应写出深刻检查并交教务处和办公室各1份备案,年度考核等级下降一级,一年内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三)对发生一级教学事故人员,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包括部门)及行政记过处分,本人应写出深刻检查并交教务处和办公室各1份备案,年度考核不合格,二年内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四)对于一学期内发生三级教学事故两次以上(含)的责任人,第二次学校将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理。

(五)对于一学期内发生二级教学事故两次以上(含)的责任人,第二次学校将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六)对于一学期内发生一级教学事故两次以上(含)的责任人,学校有权立即停止其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并将追究该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五章  教学事故的申诉与仲裁

第九条学校成立“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常设机构挂靠教务处。

第十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常设机构组成人员。

组长:王爱娟

副组长:杨树勇 高茂生

成员:薄遵强 房承山 邰海伟 王永强 耿亚琼 衣美琴

第十一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有关人员的申诉和复议。

第十二条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初步认定、处理不服的,有权申诉。

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在接到事故初步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学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诉,初步处理决定即认定为最终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当事人提出申诉后,学校教学事故仲裁委员会立即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然后根据核实情况作出仲裁。学校依据仲裁决定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烟台开发区第六初级中学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适用本意见。

第十六条需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处理或按规定要求上报的事故,学校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一级教学事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教育教学十公开制度

为加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第六初级中学教育教学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原则

凡有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社会家长普遍关心和敏感的问题,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事项,都须实行学期、学年公开制度。

二、公开的内容

1.教学管理制度公开;

2.学校课程方案公开;

3.学校教学计划公开;

4.课程评价方案公开;

5.校外实践活动方案公开;

6.教师教学研究和学科研究情况公开;

7.教师教学活动评价方案公开;

8.学校考试安排公开;

9.学生节假日安排公开;

10.学生作业和作业量公开。

三、公开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1.教育教学公开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

2.学校建立公示橱窗或在校园网进行公开。

3.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全体教师会等形式推行教育教学公开。

4.认真使用收费登记卡,公布每学期学生应交费用的标准和收支明细。

5.有特定需要时,学校须印发家长告知书,向社会、家长公开部分特定项目。

6.根据需要,召开不同层次的校情发布会,公开相关事项。


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教学工作例会是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高效开展,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例会的性质

教学工作例会是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主持,学校教研室协助的定期讨论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

教学工作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周星期一下午,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与会人员为校长崔秀梅、副校长邹常志、教务处主任衣美琴、各教研组长。

二、教学工作例会的内容和任务

1.总结阶段教学情况并部署下阶段教学工作;

2.协调、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检查和测评教师教学工作,交流教学经验;

4.探索教学及其管理的有效方法;

5.学习、研讨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

6.公布教学、教研等业务活动情况。

三、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管理

1.教研室和教务处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其他与会人员按议题要求拟定好发言提纲。例会要求做到中心议题突出、会议时间短、效率高。

2.各教研组长将会议内容及时传达给各任课教师,认真学习,讨论研究,按照部署贯彻执行会议精神。

3.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任意迟到早退。

四、学校领导参加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领导参加教学工作例会可以了解教学动态,听取意见,及时解决教学运行实际问题。

学校领导参加教学工作例会要求:

1.传达上级文件、指示,讨论研究贯彻文件精神、方案或措施。

2.参与教学工作的讨论、研究,给出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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