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4-10286 成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43544号:关于提升我市农产品附加值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5-06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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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贵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我市农产品附加值的提案 ”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烟台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我局以特色农产品宣传为重点,全力推动品牌创建工作。烟台苹果已连续14年蝉联中国果业第一品牌,品牌价值达152.94亿元,烟台大樱桃也稳居国内樱桃产业第一品牌,品牌价值达56.93亿元。开展烟台市知名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共认定50个烟台市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9个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2家知名农产品品牌农业引领企业。争创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目前我市共有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莱阳梨入选其中,数量位居全省第一。现将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策划提升“烟台农品”品牌形象

依托专业机构,对全市粮食、油料、果品、蔬菜、茶叶、畜产品等“烟台农品”全系列品类产品按类别设计统一形象。重点围绕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烟台甘薯等区域特色优势农产品设计出专门的IP形象,使区域特色农产品都形成明确的产品分析、市场定位、创意设计、品牌形象。围绕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烟台甘薯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展调研活动,进行品牌文化挖掘、产品特性分析、消费调查研究、梳理产业结构、研究品牌定位,建立品牌发展模式。针对南方北方、城市乡村、国内国际不同市场、不同消费人群、开展定位研究,形成品牌宣传营销方案,更有针对性指导优势农产品走出去、占市场。围绕“烟台农品”开展文创征集活动,融入当下流行元素设计推出一整套符合烟台地域特点、历史文化、产品特性的“烟台农品”文创作品,对每个优势特色农产品建立设计创新创意体系,进行专业化设计,提升内在质量,完善整体形象,提高外包装水平。

二、创新品牌宣传推广形式

综合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渠道,分层次、分地域、分重点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利用电视平台进行多视角、多形式、分散式的公益宣传投放,宣传优势产业、推介品牌产品。重点在高铁、高速、机场、公交站点等场所进行“烟台农品”的品牌展示,从而加强面向人口密集区域的宣传推广力度。利用好新媒体宣传手段,加强线上宣传,发挥网络、手机传播快、覆盖广、成本低的优势,围绕“烟台农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创作一批具有科普性、趣味性、娱乐性,群众认可度强、接受度高的短视频,在寓教于乐的同时,达到宣传品牌、推广品牌的目的。改版升级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官方公众号,以全新的对外形象,全方位展示“烟台三农”工作,打造宣传“烟台农品”品牌新阵地。

三、持续做好农产品节会推介工作

借助中国烟台预制菜暨优质农品体验中心,对纳入“烟台农品”品牌目录的烟台优质农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并根据各种品类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抖音号开展直播宣传活动,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曝光率。组织农产品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烟台农品”统一形象,参加中国农交会、绿博会、中国—东盟国际农业合作展、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亚洲农业与食品产业博览会等省厅组织的国内外各类大型会展活动,树立“烟台农品”品牌形象,并借助大型展会举办“烟台农品”专场推介活动,拓展省外市场。

四、完善品牌建设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对“烟台农品”品牌的管理与保护,做到“保护老品牌、提升新品牌、挖掘靓品牌”,构建结构合理、品类齐全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形成创品牌、管品牌、强品牌的联动机制。制定《“烟台农品”区域品牌使用管理办法》,做好“烟台农品”品牌授权管理和产权保护,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大假冒、滥用品牌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对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获评金奖、入围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以及成功入选“好品山东”品牌目录的品牌主体给予资金奖励。加强“烟台农品”标识的推广应用,率先在省、市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中使用,在扩大“烟台农品”品牌影响力的同时,助力企业品牌建设与发展。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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