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考风、考纪,体现师生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使每位教师都能真实地了解自己教学成绩,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监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务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须提前向校长请假签批后及时告知教务处。
2.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监考考场,特殊情况须由教务处统一调换。
3.监考教师按要求提前10分钟到达考务室领取试卷,不得代领。
4.监考老师监考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中间离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有人代为监考)。
5.监考老师领取试卷后应直接到相应考场,并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
6.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课本、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手机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考前 5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考号、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页数,发现学生试卷缺页残损,及时调换。
8.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做题、谈笑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9.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领卷、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或提前交卷。
10.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私下借用学习工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记在监考记录上,不没收、撕毁学生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报教务处。
11.监考人员不得对题意和答卷要求作任何解释,若考生对试卷上的字、词、符号看不清楚,若发现试卷有误及时报教务处,统一更正。
12.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即收卷,监考人员收集好试卷,清点试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放整齐;核实与学生人数是否相符,然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13.收卷完毕,监考人员应立即交考务办公室核查,填齐监考记录。
14、本学科考试结束之前,任课教师不准拿空白试卷。
二、班主任
1.各班主任考试前,按教务处的要求,做好考试纪律的宣讲,考试要求的培训工作,必要时协助教务人员布置好考场。
2.督促学生记好考场、考号、考试时间,并带好考试用具。
3.负责考试期间安全、纪律、卫生。
4.提前以短信、电话通知家长接学生时间。
三、巡考人员
考试过程中,巡视各考场监考情况,及时记录考场中出现的非正常情况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四、分封试卷人员
1.按时到教务处分试卷和稿纸,不迟到,不分错,严保密,不得将空白卷纸随意带出考务室。
2.收卷纸时核查卷纸份数,记在监考记录上,与监考教师所查份数不一致的及时与当场监考教师联系澄清。
3.封卷纸时按密封线装订,不颠倒头,不混淆。
五、学生
1.发卷纸后先填写班级、姓名、考号,三无卷纸一律按“0”分计算。
2.遵守考场纪律,不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课本、资料、作业、笔记、手机、小抄等(草稿纸由学校统一发放)。
3.按座次表对号入座,听监考老师安排。
4.不乱丢垃圾、字纸、不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吃零食、不顶撞老师。
5.开考答卷,结束停止答卷起立,老师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6.不提前交卷,提前交卷者扣10分,并通报批评。
7.作弊一次扣 10分,两次按“0”分计算,并通报批评。
8.如发现监考教师迟到、早退、中间离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学生作弊不制止、不如实记录的可向学生考场监督员反映,由学生考场监督员记录在记录本上。
六、评卷
1.错题、空题打“X”,标准一致,给分公平合理,不错改、漏改。
2.给正分,每大题或一个人评的在固定位置打一个总分。
3.登分准确、书写清晰,不错登、漏登,表头填写完整。
4.评卷结束,由备课组长将学生成绩电子稿发到教务处。
七、问题卷纸
卷纸发后核查,有漏改、漏登、合错、登错的,要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莱州市平里店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