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莱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日期: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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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目的

为系统掌握莱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分析影响市政供水质量的主要因素,为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二、监测范围和内容

重点开展市政供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分析影响本地饮水质量的主要因素,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改善居民饮用水安全状况提供技术支撑。

三、水质监测

(一)监测点设置:各类监测点原则上应当固定,以反映水质长期变化趋势。

1.末梢水:莱州市中医医院国医馆、北五里村委、大原家村委、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新悦大酒店、莱州宾馆、莱州市税务局文泉路营业所、莱州一中(老校区)、自来水公司南小区营业所、莱州市卫生健康局

2.二次供水:莱州市顺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出厂水:莱州市饮马池水厂和莱州市云峰水厂

4.水源水:小沽河水库和涧里水库混合水

(二)监测频率和监测指标

1.监测频率: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均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率进行监测;采样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二个月。水源水枯水期、丰水期各监测一次。

2.监测指标:

(1)水源水依据水源类型开展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规定的项目监测。

(2)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监测指标如下: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以CaCO3计)、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以N计)。

2.毒理学指标:砷、镉、铅、汞、铬(六价)、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氯酸盐。

3.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当总大肠菌群检出时,应对大肠埃希氏菌进行检测。

4.消毒剂指标:游离氯。

5.风险指标:敌敌畏、马拉硫磷。

当监测发现敏感指标比如毒理学指标超标或者非常规指标超标时,需要在15天之内重新监测确认,已重新确认结果为准,如确认结果仍超标,应按相关要求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及时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水样采集:水源水应当采取汲水处水面下30cm水样;出厂水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采集;末梢水一般于用户水龙头处采集;二次供水于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采集。

(四)水质检验与评价:水质检验与评价。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等执行;水源水的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执行;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的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执行。

四、质量控制

(一)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二)市疾控中心检验科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三)向烟台市疾控中心报送的监测数据资料要采取严格的质量审核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审核员,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后方可报送。

五、保证措施

根据《2024年烟台市城市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方案》要求,结合莱州市实际,制订本方案,确保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及结果数据、工作总结、汇总分析报告报送等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六、结果报送

每季度根据监测结果撰写市政供水卫生监测的情况报告报送市卫健局疾控科,监测数据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报送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科,同时报送工作总结电子版,纸质版(采样单、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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