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钢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耕文化建设 让优秀文化遗产活起来”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烟台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我市农耕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加强对优秀农耕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既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也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指出:“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不能丢,而且要不断发扬光大。”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优秀农耕文化的保护管理工作,乡村文化振兴内容得到进一步丰富。2023年11月15日,省农业农村厅对山东省首批农业文化遗产、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进行颁奖。我市推荐的“莱阳古梨树群”获得中国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名录,“福山大樱桃栽培系统”“福山苹果栽培系统”获山东首批农业文化遗产名录。
但也必须看到,与总书记的指示要求相比,我市农耕文化挖掘和保护方面还存在差距。为保护传承全市农耕文化,讲好烟台农业农村故事,服务促进乡村治理创新,我们起草了全市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指导意见(草稿),正与有关部门会商研究。文件初步提出了农耕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具体内容,下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农耕文化普查。对全市范围内的农耕文化资源进行分类普查,征集具有代表性的文献、实物,搜集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艺术,挖掘精通传统技艺、民间手艺的手工匠人,深入开发农耕文化背后蕴藏的历史和人文特征,全面掌握农耕文化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
二是推动农耕文化认定。鼓励具有重要价值的农耕文化系统,申报列入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等。保全与民间文化活动相关的空间场所、物质载体及生产生活资料,逐步改善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健全完善保障与管护机制。在特色街区、特色村镇和和美乡村建设中,注重保护村镇原有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不搞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
三是加强农耕文化保护。开展农耕文化进博物馆、纪念馆、体验馆活动,支持有经济基础和历史文化底蕴的村庄建设村史馆。引导农耕文化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定期举办各种展览展示活动,增强青少年的爱农意识、爱国情感和文化自信。培育农耕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手工创作,传授手工技艺。
四是弘扬农耕文化传承。大力发展以农耕文化为主题的沉浸式体验、民俗美食和科普教育等产业,以资源科学利用推动农耕文化保护传承。推进农耕文化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发展集农耕文化传承、体验、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农耕文旅产业。深化艺术创作,推动产生一批反映农耕文化的优秀艺术作品。
五是推动融入现代生活。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展示农耕文明,弘扬民俗文化。深入挖掘烟台农耕文化价值,提炼精选一批凸显文化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纳入村镇规划设计和建设。加强地方特有的渔灯节、赶庙会、逛大集等策划引导,结合时代新风进一步活跃乡村文化元素,形成新的节日习俗。
衷心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多为“三农”工作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真知灼见,积极工作,开拓创新,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水平。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