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第四中学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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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防范和紧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地开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 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疫情期间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组  长:李玉宝

副组长:栾爱勇  丛仁永

成  员:付强  孙京河  于海勇  李寿举  胡海东

以上相关成员对各相关部门负责,并在组长领导下密切协作。

二、工作目标与原则

工作目标: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减轻师生身体健康的损害,确保学校的稳定。

基本原则:分级负责,互相协作;规范程序,果断处置。

三、加强领导,确保疫情期间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学校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校长李玉宝任总指挥,副校长丛仁永,付强主任任副总指挥,其任务主要是对各类人员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指挥部下设4个小组。

通讯联络组,丛仁永负责。主要任务是及时联络相关人员,并向有关部门汇报事态发展情况。

医疗救护组,栾爱勇负责,胡海东协助。主要任务是对中毒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配合专业医务人员救治中毒人员。

警戒保卫组,付强负责。主要任务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等待有关部门人员到场。

后勤保障组,孙京河负责,于海勇协助。主要任务是负责物资供应。

四、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1、及时救治病人

发现师生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象时,由班主任或学校指派的教师及时拨打120送医院予以救治。

2、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首先教职工应及时向校长、副校长报告,学校则向教育督导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内容有:

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若怀疑投毒则要向公安部门报告。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4、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值班教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原因,方可对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消毒。

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学校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解释工作。

(3)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采取措施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市教育局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附:相关电话号码:

李玉宝:办公电话3276366   手机18615053066

丛仁永:办公电话3276565   手机13791225886

栾爱勇:办公电话3273861   手机15866351202

付强:   办公电话3276567   手机13954539390

急  救:120

派出所:11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或325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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