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程序 | 1.医院接到患者的投诉后,接待部门应及时进行登记或做好记录。 2.根据患者投诉的问题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待处理患者投诉。 3.接待处理患者投诉工作的责任人,应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的核实查证,原则上在7日内将核实查证处理结果向投诉人予以回复。 4.对患者匿名来信反映问题的接待处理以及回复,应按照中纪委有关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的精神办理。 5.对上级有关部门或相关单位、新闻媒体转来患者反映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相关问题的来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原则上在7日内向转信的相关单位回复。 6.对于情况复杂的信访案件或医疗纠纷投诉问题的接待处理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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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地点 | 医院办公室 |
投诉处理接待时间 | 工作日上午8点-11点,下午2点-5点。 |
投诉处理联系方式 | 0535-3761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