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盘石店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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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严格学校非税收入管理。学校各种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对政策明确规定的减免对象(如家庭困难学生)做到应免尽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学校支出管理。学校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4.加强公用经费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管理公用经费。

5.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基建管理体系,科学规划论证,认真编制投资计划,开展投资评审。

6.加强食堂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生食堂单独设账,实行独立核算,努力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7.加强资产管理。首先是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现金及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及时清理结算应收及预付款项。

8.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9.建立健全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的内审工作小组,每学期开展一次财务收支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0.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报告制度和财务公示制度。学校财务部门应按规定的格式、内容、期限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财务报告、汇报学校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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