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西关小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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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小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成员“一岗双责”,各负其责,各处、室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使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防范、处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技能,学会自救和他救,保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

五、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勤、学生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六、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七、学校要定期对校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特种设备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及时消除隐患,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有关部门。

八、学校应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学校保安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九、学校应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场所,防止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

十、学校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学校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十一、学校应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临近学校门口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十二、学校应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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