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中学突发公共事件(重大敏感案件)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本校各类突发事件,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体系,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能力,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慎用人力物力。发生突发事件后,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校党政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法律法规。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灾害类事件。包括暴风、暴雨、大雪、冰雹、高温、雷电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2 事故灾难类事件。包括学校教学楼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在校外发生的本校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
3 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4 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5 突发其它类事件。包括学校被盗事件,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出现的泄密事件等。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政工副校长 分管负责人
成 员:各级部、各处室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向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的要求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2 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安全办)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深入现场协调处置。
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安全办)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建立事故灾难类事故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突发性灾难事故,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等级级别,启动相应预案,做好施救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政教处)
主要职责为:及时收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通报情况,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对紧急应对措施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安全办)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做好处置工作。
突发其它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网络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为: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对突发性事件现场处置,确认考试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决策,妥善处置。
五、 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与报告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报告(工作时间报安全办公室、休息时间报学校值班带班领导)。按规定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的,由校长向上级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4)涉及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由学校校长发布。
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并按领导指示向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进一步核实情况,关注事态的变化和发展,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应立即以书面正式报区教育局。重大信息,根据区教育局领导意见,编辑信息专报,向区委、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的结果。
2 预警预防行动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践能力。
(3)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3 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分为四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安全生产故事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通信组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校讯通、电话通知或组织人员逐部通知等方式进行。
4 信息报告与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校长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报告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现场抢救处理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单位协助抢救事宜。各组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接受事故信息并向指挥部汇报,同时做好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关情况的续报工作。
紧急联系电话:
疾病防控中心:0535-2955803
派出所鲍全汉:18815352583
市场监管局 :0535-6363943
教育局办公室:0535-2136136
福山区崇文中学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