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 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所有的建筑物。
二、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日常管理制度。总务处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学校接到相关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保护措施;学校所有教职员工,特别是各责任人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四、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要全面检查校园内排水,教室屋面,校园围墙。同时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重点地段要进行定期检查。
六、学校要定期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场地、室外栏杆、 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七、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上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学校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基本情况: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九、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 的原则,必须事先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