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是学校最为常见的安全事故,威胁着学生的身体健康。为防患于未然,切实有效地控制意外伤害事故带来的危害,及时有效地给予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生在校园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学生在课内外运动受伤、触电、溺水、突然生病及其他意外伤害。
二、设置机构
学生意外伤害、突发疾病应急小组
组长:李秀喜
成员:各班主任任课教师
三、处置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即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第一目击者应在第一时间给予救助并报告求助。
(二)在发现意外伤害事故(含突发性疾病)后,第一目击者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学生的班主任,并立即向学校校医和当日行政值班领导报告。
四、处置程序
1.在发现意外伤害事故(含突发性疾病)后,第一目击者应在第一时间向该生所在班班主任报告,并向学校校医和学校领导报告,或用担架护送到医务室,校医初步检检查伤病员的心率、呼吸、脉搏、血压等生命体征,看有无生命危险,如情况紧急,马上打急救电话120。若出现心脏骤停,应首先采取现场急救措施,目击者和身边的人马上对其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同时报告校医和班主任,尽早打急救电话120。如果学生遭受触电等意外伤害,施救前务必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2.在送至医院途中,班主任或陪同者与伤病员家长取得联系,通知家长及时到达医院。
3.学校相关人员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告校长。
4.在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班主任及时告知责任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并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协商处理治疗事宜。
5.紧急救治工作结束后,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以便责任认定,进行相关处理。
6.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发病)学生和家长及时慰问,稳定情绪,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督促责任学生家长采取积极的态度,相互沟通,处理好善后事宜。
7.积极协助家长,做好投保学生的保险赔付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组织教师对受伤(发病)学生进行补课。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