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龙口市培基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一) 、 考勤签到制度:
1、教职工工作日期间上下班要利用钉钉软件打卡签到。
2、不能按时打卡签到的必须报送请假申请 , 并注明请假事由, 否则视为旷工 。 因公外出(如学习、培训等)也需在钉钉上 申请并注明事由及时间。
(二 ) 、请销假制度
1、学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在校期间外出(包括因公外
出 ),都要填写请假条 ,注明外出事由及离校时间 , 由部门 领导批准 ,将出门证交门卫并登记方可离校。
2、外出返校后必须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在请假存根上填上返 校时间 , 同时填写请假情况公示表。
3、校外请假的 , 到校后补齐请假手续。
4、未及时销假的 ,按请假到当 日放学计算。
5、教师婚假、哺乳假、丧假等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6、病假需提供医院诊断书和建议休息证明 。否则均按事假 统计 。每学期病假和事假时长 ,按照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三 ) 、请假审批规定:
请假四节以内 , 由部门领导审批 ;请假一天 , 由分管副 校长审批 ;请假一到两天 , 由校长审批 ;请假两天以上一周 以 内 , 由分管副校长报校委会研究 ;请假一周以上 , 两月以 内 , 须填写请假申请 , 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研究 同意 , 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 两月以上必 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 , 以正式文件形式按干部 管理权限 ,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
二 、龙口市培基学校作业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作业布置、作业批改 ,提高教师对作业批改的 责任心 ,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 以此促进教学成绩再 提 高 ,特制定本细则。
(一) 作业量
1. 贯彻省、市关于中小学作业量的相关精神 , 不布置机械 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 , 更不得以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 段;
2. 作业的数量、难度、 内容、形式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爱好、特长和条件而定 , 以切实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及过重作业负担 ,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二 )作业设计和学生书写
1. 教师要认真备课 , 将练习 、作业设计作为备课的重要环 节之 一 , 精心设计作业( 布置学生做的作业 , 教师必须先 做) , 作业设计要突出重点 , 习题选择具有代表性 , 坚持作 业设计的趣味性、针对性、层次性;
2. 学生书写要做到字体工整美观 ,版面整洁 , 不能随意涂 改圈画。
(三 )作业批改
1. 教师应第一时间批改作业 ,及时发现学生掌握情况 ,严 禁教师不批改作业;
2. 实行教师全批全改为主 ,教师面批面改、重点批改、学 生 自主批改为辅的批改方式;
3. 教师批改作业时要注意做好记录 。对作业中的共性错误, 必须及时进行集体讲评;
4. 批改符号运用要得当 , 不得出现“ × ” , 评价等级级别 为:A、B、C、D , 可根据学生作业情况增加 A+和 A- ,提倡一 项作业两项评价(正确和书写) 。也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 加盖红花、红旗、笑脸等鼓励性符号和评语,进行师生间的情 感沟通;
5. 正规作业教师不得找学生批改 , 不得安排学生交换批改。
( 四) 学生改错和复批
1. 教师应指导学生及时改错 , 不得出现学生不改错和改错 滞后 , 尤其要关注和指导后进学生的改错 , 确保当天问题当 天解决;
2. 学生的改错教师应及时复批 , 不得出现不进行二次批改或二次批改不及时现象 ,对仍然出现的问题要再讲评再巩固。
三 、培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 、 考核内容和标准:
师德考核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 修订)》为主要内容 。具体包括:
( 1 ) 、爱国守法( 15 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依法履 行教师职责。
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言 论。
3、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 , 尊重、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 不得以 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毁损学校声誉。
(2) 、爱岗敬业( 15 分)
4、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 尊重自己的职业选择 , 热爱教育, 热爱学校 , 热爱学生。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勤奋工作 ,敬业乐业 , 不对本职工作 敷衍塞责 ,服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认真执行教学计划 , 自觉遵守教学规 范 , 精心备课上课 ,认真批改作业 ,认真辅导学生 , 积极承
担班主任工作和教科研任务 , 不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3) 、关爱学生( 15 分)
7、关心爱护学生 ,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 ,构建尊重、 关爱、 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
8、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 , 正视学生差异 , 对学生耐心细致、 严慈相济、平等沟通 ,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9、尊重学生人格 ,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 不偏袒、讽刺挖 苦、歧视学生 , 主动关心、帮助品行有问题、学习有困难的 学生。
10 、保护学生安全 ,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 维护学生权益 , 制 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 批评、 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4) 、教书育人( 15 分)
1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 坚持因材施教 , 激发和培养学生创 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12、重视德育工作 ,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中 ,培养学生良 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13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 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 精心组织课堂 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 , 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切实减轻学
生课业负担。
1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 , 客观评定学生操行 , 不以分数作为 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 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5) 、为人师表( 25 分)
15、坚守高尚情操 , 知荣明耻 , 淡泊名利 ,严于律己 , 以身作则 , 文明执教 ,举止端庄 , 衣着得体 ,语言规范。
16、关心集体 , 顾全大局 , 团结协作 , 尊重同事 ,平等对待 学生家长 , 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17 、作风正派 , 廉洁从教 , 自觉抵制有偿教教和有偿补习, 不在校外兼职 、兼课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 不索要 、 收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 , 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宴请 , 不向学 生推销各种报刊、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6) 、终身学习( 15 分)
18 、 崇尚科学精神 ,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拓宽知识视野 , 更 新知识结构 。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与继续教育 , 不断学习 , 与 时俱进 , 更新教育观念 , 完善知识结构 , 不断提高人文素养、 科学精神和综合素质 ,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9 、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 , 恪守 学术道德 , 发扬优良学风 , 潜心钻研业务 , 勇于探索创新, 积极参加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 ,做自主学习 、 团队学习的践 行者和引领者。
(二 ) 、 考核方法
师德考核每学年末进行一次 。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 并严格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 , 成立师德 考核领导小组 。成员由学校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单
数) 。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 , 比例不少于 40%。
2、组织评议。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按照上述考核 内容对教师开展师德考核。共分三项: 一是教师自评。被考 核人个人总结 ,填写《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 二是学生(家长)评议 。 以班级为单位 ,采取问卷调查、 网 上评议等方式进行 。班主任在本班评议 ,任课教师由考核小 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三是教师评议。组织教师对照 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
3、考核实行百分制 。按照学生(家长)评议占 20% ,教职工 评议占 30% , 考核小组评议占 50%的比例进行。
4、综合评定。考核小组根据评议情况 , 结合教师平 日 的师德 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 , 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 , 并提出考核等级意见 。学校将在学校内对教师拟定考核等次进行不少 于 5 个工作 日 的公示 。对公示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结果进行第二次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 日 ), 无异议后 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 , 可 以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三 ) 、 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 其中 ,优 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60%。
经查实 ,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 1、 因个人失误而造成工作损失的 , 学校还要视情节酌情扣 师德分 1—5 分 ,取消本学年的一切评先选优资格。
2、 因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工作而造成工作损失的 , 学校还要 视情节酌情扣师德分 1—5 分 ,取消本学年的一切评先选优资 格。
3、 在上级的行风建设检查中 ,发现有违规行为的 , 师德考 核为零分 ,取消本学年一切评先选优资格。
经查实 ,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 并视情 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 干扰 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的;
3、 讽刺 、挖苦 、歧视 、侮辱学生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造成恶劣影响的;
4、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5、 组织 、参与有偿教教或有偿补课 , 或在校外社会办学机 构兼职兼课的;
6、 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 , 或者强制学生订 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7、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务的;
8、 在招生考试 、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育科研中弄虚作 假、营私舞弊的;
9、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 生 ,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10、 因玩忽职守 ,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11、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故时 , 不履行保护学生人 身安全职责的;
12、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 后果的。
13、 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 除处分的。
本方案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 降低专业技术职务 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 用合同。其中 ,警告期限为 6 个月 ,记过期限为 12 个月 , 降低专业 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 24 个月。
( 四 ) 、 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用、职务(职称) 晋升、 绩效工资分配、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1、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 , 同等条件下 ,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 晋升教师职务(职称)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德育先进工作者和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 , 当年师德考核 必须是优秀。推荐参加师德标兵的人选 , 必须近三年连续师 德考核为优秀 。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的 , 必须近五年师德考核中至少有三次优秀。
3、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 并在各种评先 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4、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 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 经劝 诫仍不改正的 , 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 影响恶劣的, 应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