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培基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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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 ,正确反映教学信息 ,客观评价教师 教学质量 ,特制订本细则 ,请认真落实。

一 、检查条例

(一) 准备阶段

1. 各学部定期进行周测、月考、期中、期末考试 , 组织要严密、 规范;

2. 试题和试卷要精选 ,试题不得出现错误;

3. 出卷和打印试卷要做好保密工作 ,严禁泄露试卷和试题。

(二) 实施阶段

1. 教务处要组织混编考场 , 组织任课教师交换监考;

2. 监考教师不得迟到、早退、 中途离岗,教师监考期间不得看书、 报纸、手机等 ,教师要在规定位置站立监考 , 监考教师不得来回溜达影响学生考试;

3. 监考教师不得私下对学生进行帮扶;

4. 监考教师应维护好考场纪律。

(三) 考试后阶段

1. 考试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批阅试卷和讲评试卷;严禁不按评 分标准进行批改;

2. 考试结束后各学部应立即组织质量分析 , 总校每月随学部组 织1 次质量分析会,分析教师应端正态度、剖析问题、研究教   法、制定计划、提高成绩;考试质量分析会学部要严密组织 ,严禁教师走过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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